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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下乡知青拿捏冷面男神 第129节

  说完,他把一个包袱递给了王宝儿。
  “拿着!”
  里面有王宝儿乔装打扮需要的东西,他费了一点功夫在黑市凑齐的。话说这边的黑市也是有点东西,什么都能买到,居然连假发都能弄来。
  王宝儿苦着一张脸接过。
  “记住,任务明天开始。”
  “是!”王宝儿有气无力应了一声。
  王宝儿觉得这个任务太难了,谁也不知道那流氓什么时候出没,还会不会作案,他不知道得扮多少天女人,才能完成任务。
  他安慰自己,算了,出任务比加练好玩,轻松。
  回了宿舍,同宿舍的战友笑着跟他勾肩搭背,“宝儿,周
  队找你什么事?”
  说话吧,他还喜欢动手,一把抢过王宝儿提着的包袱,一脸好奇,“周队给的?这是什么?”
  王宝儿瞥了包袱一眼,“你喜欢吗?送你?”
  童战刚好把包袱打开了,扫了一手,烫手般还给了王宝儿,“算了,宝儿,哥没有这个爱好!”
  他很迷惑,周队给王宝儿这些东西,什么意思?
  王宝儿看他一言难尽的表情,好心给他解惑,“这是任务需要!”
  他也怕同寝室的战友误以为他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呀!
  童战捂嘴偷笑,“这花衣裳还挺别致的,别说!还挺适合你的气质!”
  气得王宝儿抡起拳头揍他。
  “唉,宝儿!你这样过分了啊!再这样,我还手了啊!”
  那厢宋书言连着三天两点一线。
  到了饭点到秦奶奶家吃饭,吃完饭回知青院写稿子。
  三天下来,写了三篇短篇故事。
  她塞信封里填上地址,叹气,这写好了,没机会寄出去啊。
  让她一个人去镇上,说实话,她心里发怵。
  这天早上,她磨蹭到院子重新安静下来,才起来洗漱。
  出门一看,“咦,季弛,你今天没上工啊?”
  季弛焉头巴脑,放下剩下半碗玉米粥,“嗯,我请假了。”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心,欲哭无泪。
  才几天,他手上长了好些个水泡。
  碰一下就痛,有些还被锄头柄磨破了,火辣辣的痛。
  他咬牙忍了几天。
  今天终于忍不下去了,跟大队长请了假。
  宋书言眼睛一亮,“那你可不可以,陪我去一趟镇上?”
  秦谨最近天天上山,给村民们改善伙食,她真不好意思,让秦谨陪她去。
  季弛心动了。
  他也想去镇上,采购物资。
  刚才还在纠结,手痛,骑自行车握把手也痛。
  到底是去镇上一趟,还是搁家里好好休息一天。
  现在书言也想去镇上,他当然舍命陪君子啊!
  瞬间,他腰不酸,腿不痛了。
  “可以,可以!”
  他激动地站起来,差点把长凳绊倒。
  宋书言咬着牙刷,呸出一口沫子,漱了漱口,一点都不在乎在季弛面前注意形象,含糊道,“等我一下,我马上好。”
  “哦。”季弛坐回去,乖乖捧起碗把剩下的稀饭几口喝了。
  宋书言收拾好东西,领着季弛出门借车,还得去秦奶奶家说一声,今天不用做她的饭。
  季弛乖巧跟着。
  一路想找话,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以前他跟宋书言也是同班同学,两人关系还行,那时候他就对宋书言隐约有好感,可惜宋家和沈家口头定了娃娃亲,他只得把心事埋在心底。
  没想到两家退婚后,他还是迟了一步,被景深哥捷足先登。
  算了算了,他偶尔能看见她,已经很开心。
  宋书言先去的秦奶奶家,出来后,先去找大队长。
  大队长拿着一封信,“宋知青,你来得正好!有你的信,给!”
  宋书言接过一看地址,唇角不自觉上扬,是报社寄来的!
  她忙打开一看,喜不自胜,里面还夹有二十块钱!
  她抽出信纸一目十行,眉开眼笑,她的稿子被录用了,这二十块钱,是稿费。
  她美滋滋的,没想到报社还挺大方啊,这稿费不低了。
  季弛震惊,“书言,你这是给报社供稿了吗?”
  “对呀!”宋书言把钱抽了出来,把信纸塞了回去,封好,唇角怎么压也压不下来。
  大队长也多看了她一眼。
  宋知青虽然干活不行,没想到她是个才女呀!
  能给报社供稿,那可是人才!
  他从前还以为,她只是个花瓶,靠着一张脸把好些男同志迷得神魂颠倒呢。
  没想到她还有这个本事。
  周营长真是,赚到了!
  娶了个才貌双全的媳妇!
  “大队长,我是来找你借自行车的!”
  一句话,把大队长神绪拉了回去。
  “哦,哦!车在那边呢,你们推走吧!”
  大队长是个爽快人。
  “等等!我也要去镇上!车不能借!”张明珠从外头跑了进屋。
  大队长微讶,“明珠啊,你要去镇上,咋不提前说?你要去买啥?要不让宋知青给你带回来?”
  张明珠撅嘴,嗔了一眼她爹。
  这让她怎么说?
  她不是要结婚了吗?
  总要给自己还有薛大哥做套新衣裳吧?
  第136章 邮票好看
  宋书言还沉浸在第一次收到稿费的喜悦,很好说话,“没关系,你家的车要用,我去桂花婶子家借车。”
  “不过……明珠,你最好跟我们一起去,不要落单,牛背山那段路,不太平。”
  她好意提醒了一句。
  张明珠听她爹的言下之意是不太想她去镇上,本来有点生气的,觉得她爹拎不清,自己家要用车,还偏着外人。
  这时见宋书言主动放弃了借车,心情好了几分。
  但说话还是有点不以为然,“牛背山?不太平?怎么个不太平?”
  宋书言不愿意多说,“总之,不要一个人去镇上,来回我们一起,有伴。”
  大队长眸光一闪,想到了点什么。
  上下三村,其实有点风吹草动,都会有消息传出来。
  听说隔壁村有个妇人,几天前一身狼狈的回家,只说是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她村里人还笑话,那么大个人了,走路都能摔。
  现在看来,那妇人或许不是自己摔的。
  大队长这么一想,坐不住了,更不想张明珠去镇上。
  “明珠啊,你到底想买什么?让宋知青他们带回来就行了,你看看今天这日头晒得,你不是要少出门,把皮肤养白吗?”
  张明珠纠结了,她搁村里长大,皮肤自然没城里来的知青白嫩。
  她这段时间尽量少在日头出来的时候出门,还真养白了点,她美滋滋的想,这样结婚的那天,穿上喜服,定然比平时好看!
  可是,她爸是个大老粗。
  粗心得很。
  硬是现在还没想起来,结婚是不是得做套红色的新衣裳。
  其实大队长也不是粗心。
  他只是觉得,结婚穿不穿红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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