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虽然很喜欢和陆小姐合作,但很抱歉,我暂时没有换工作的想法。”雁回抱歉的拒绝了陆朝颜。
  “好吧。”陆朝颜有些遗憾,又好奇的问道:“你很喜欢从事媒体工作吗?”
  “你有喜欢的季节吗?”雁回答非所问。
  陆朝颜下意识的回答:“我喜欢冬天。”
  “为什么呢?”雁回又问。
  “因为冬天我们家那边最好看,到处白雪皑皑的,而且还可以堆雪人,去结了冰的河面上滑冰,总之冬天有很多好玩的东西。”陆朝颜说道。
  雁回点头,说道:“我其实最喜欢秋天,但现在我最喜欢春天。”
  “为什么?”陆朝颜问道。
  因为遇见你的那天是春天。
  不过这话雁回并没有说出来,只是笑道:“大概是人的喜好就像天气一样变化多端吧。”
  陆朝颜感觉雁回的话很有深意,但她对感情一事的确有点欠缺,始终也没有想明白雁回的意思,而且和雁回分开后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对方还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呢,她问她喜欢媒体工作吗,她还没有回答自己。
  回去之后,陆朝颜自然把这次挖墙脚失败的事情告诉了秦商陆,还说道:“我觉得雁回好像一个哲学家,说话我都有点听不明白。”
  但秦商陆却听懂了,他宠溺的在她鼻尖刮了一下,说道:“小笨蛋,人家已经回答你了。”
  “啊?”陆朝颜不解,追问他答案。
  “我以前读过一首诗,里面有句话记得很清楚。我曾最讨厌的就是雨天,自从遇见了你,我就爱上了下雨,因为遇见你那天,细雨朦胧。”
  他念这句诗的时候,嗓音就像大提琴,低沉而绵延,陆朝颜都沉醉进去了。
  我曾最讨厌的就是雨天,自从遇见了你,我就爱上了下雨,因为遇见你那天,细雨朦胧。
  这句诗再配上秦商陆的嗓音和颜值,画面立刻就跳进了陆朝颜的脑海里。
  一个男人坐在古老的茶馆里,正心烦着突如其来的雨天,望着窗外的眼神里都带着讨厌,就在这时候,一个撑着油纸伞的女人娉婷而来,也许她的长相并没有多么的美艳绝伦,可她行走在朦胧的烟雨中,就成了整个雨幕里唯一的风景,抚慰了男人烦躁的心情。
  好美。
  那种一见钟情的场面真的好美。
  陆朝颜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她第一次见到秦商陆的场景。
  套用这句诗来说,就是我曾最讨厌春天,自从遇见了你,我就爱上了春天,因为遇见你的那天,春风拂面。
  一通百通,她也明白了雁回的答案,雁回说她以前喜欢秋天,但现在喜欢春天。这意思大概就是她以前不喜欢媒体工作,可现在喜欢了,因为她喜欢的人,和媒体有关。
  有才情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跟文言文似的,得秦商陆给她翻译成大白话她才能明白。
  “我曾最讨厌药味,自从遇见了你,我就喜欢上了这股味道,因为这是独属于你的味道。”
  陆朝颜还在走神的时候,耳边就响起了秦商陆的情诗,好听的声音钻进耳朵里,直击她的内心,让她的唇角弯起了漂亮的弧度。
  我该多么庆幸自己是个大夫,不然这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我又何时能够遇见你。
  杨忘忧发现自从陆朝颜谈恋爱之后,整个人都变的明朗了许多,以前总像一个小大人似的,明明才十八岁,心理年龄却已经八十岁了。可现在呢,终于也有点小女孩的样子了。
  看到她这么开心,杨忘忧和何问兰多少又放心了些,不管以后如何,起码现在陆朝颜是快乐的,她们也不忍心剥夺她的快乐。
  第197章 坐轮椅的男人
  这天陆朝颜给最后一位病人看完之后就走了,杨忘忧一直到打烊的时候才得以休息,母亲在厨房收拾,她就在外面歇着,等母亲收拾好了一起回家。
  因为已经打烊了,食无忧的双扇大门就被虚掩着,所以一有人推门她就听到了,一边应门一边起身走了过来。
  “不好意思,今天已经打烊了。”
  说话间已经把虚掩的双扇门从里面打开了。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男人穿着很随意,气质也很温和,俊逸的脸上戴着一副无框的眼镜,更显得他温润儒雅。
  这是一个和秦商陆完全不一样的男人,秦商陆的脸很有攻击性,因为太美了,总能在第一眼就直击人心。可眼前这个男人的长相没有那么侵略,如果说秦商陆的脸像尖锐的寒冰,那他的脸就是开在春风里的桃花。
  虽不及秦商陆,却也是少有人能比得上的五官。尽管坐在轮椅上,身带残疾,可杨忘忧在他身上却看不到半分的颓废和自卑,他就那样随意的坐着,都给人一种高高在上之感。
  杨忘忧心想这个男人应该不是普通人。
  “抱歉,打扰了。不知可否进去坐坐,讨杯茶喝。”男人开口的嗓音也很温和,让人很难对他产生戒备。
  按理说杨忘忧不该在这么晚了还让两个陌生男人进来,但鬼使神差的她就点了头。
  男人身后的保镖模样的人推着他进了食无忧,也许是为了表达自己没有恶意,男人选了距离门口最近的位置,这里距离里面最远,多少能让杨忘忧有点安全感。
  他这个举动的确让杨忘忧更安心了点,她轻声问道:“你想喝什么茶?”
  “都可以。”男人表示自己不挑。
  杨忘忧就去泡茶了,想到男人坐着轮椅,肯定是腿脚的毛病,就做主泡了一壶药茶。
  回来的时候男人正在翻看菜单,菜单上的菜式非常简单,一般客人都会另外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点药膳,不太能用到菜单。
  杨忘忧给男人倒了一杯药茶,带着中药味的茶香飘入鼻尖,将男人的视线从菜单上吸引了过来,他看着飘着热气的茶,问道:“这是什么茶?”
  “是药茶,这是我们店的特色茶,您可以尝尝。”杨忘忧说道。
  男人点点头,端起茶杯喋了一口,刚入口的时候带着中药的苦涩,但不是不能忍受,咽下去之后后味令人回味,他又忍不住喝了第二口。
  等回神的时候,一杯药茶已经见了底。
  “很不错。”男人放下茶杯点评道。
  杨忘忧又给他续了一杯:“您慢喝。”
  男人道了谢,点了点菜单,礼貌的询问道:“如果这个时候请你为我做一碗粥,是不是不太礼貌?”
  已经打烊了再提出这种要求,的确很不礼貌,但男人是刻意等打烊之后才来的,所以明知道不礼貌,还是提了出来。
  身为老板,杨忘忧是可以拒绝的,毕竟厨房都已经收拾好了,但她却反常的答应了。
  何问兰见女儿进来,笑着说道:“收拾好了,可以回家了。”
  杨忘忧歉意的道:“对不起妈,店里又来了位客人,想喝一碗粥,我答应帮他煮一碗了。”
  “这有什么,来了就是客人,要煮什么粥,需要妈妈帮忙吗?”何问兰并没有因为这点小事就生气,做生意就是这样,哪有个下班的准时点。
  “不用了妈,您先去休息室歇会,回家的时候我去叫您。”杨忘忧心疼道。
  何问兰点点头,不过一出去看到是两个男客人,她赶紧又折身回来了,女儿这么漂亮,大晚上的,她哪里放心让女儿一个人招待。
  “妈也不累,妈陪你一会。”何问兰说道。
  杨忘忧一下就看出母亲的担心了,也不再赶她去休息,自顾的开始切姜丝。
  她打算煮一道姜丝鱼片粥,至于为什么选这个粥,是因为姜丝有活血化瘀的功效,那个男人总坐在轮椅上,双腿的血液循环定然不好,也算是对症下药了。
  至于鱼肉,自然是晚上吃鱼肉比吃其他肉更容易消化,且营养价值高了。
  半个小时后,热腾腾的姜丝鱼片粥就被端上了桌,杨忘忧一掀开盖子,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就扑入了鼻尖,令男人的鼻尖微微一动,像忽然闻到了一股花香,不浓不淡,刚刚好的舒心。
  立在一旁的保镖给男人盛了一碗出来,杨忘忧不好盯着客人吃饭,说了句慢用就去了收银台那边,正好利用这会时间点点今天的账目。
  粥还冒着热气,男人拿勺子搅拌了几下,能看到姜丝被切的像丝线一样纤细,每一根的薄厚长短几乎相同。鱼片也是片片大小和形状相等,可见刀功之深厚。
  至于味道,只尝了一口,男人的味蕾就被征服了,他有点说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美味,姜味不浓,鱼味也不重,两者配伍的恰到好处,火候也熬的分秒不差,让他挑不出一丁点儿毛病。
  不知不觉的,男人就喝掉了两碗粥,当保镖想给他盛第三碗的时候,男人制止了他,说道:“剩下的打包带回去。”
  保镖吃惊不已,这不就是一碗普通的粥吗,有多好喝啊,至于让他们家少爷如此贪嘴,不仅连喝了两碗,还要把剩下的也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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