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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这一晚,一家人都睡得很是香甜。估摸着,都做了一个好梦吧。
  翌日,周大有起身的时候,关翠云已经出去卖蛋糕了。她希望赶在模仿品出现之前,抓紧时间多赚一些钱。
  吃过了简单的早饭,周大有叫来招娣,拿了昨天关翠云给自己的两块钱递给她,道:“乖女,帮爹出去买些东西回来。”
  招娣乖巧的问道:“爹爹要买些什么?”
  “写字的纸,还有钢笔和墨水。”在这个时代,纸笔的价格,估计不菲。
  招娣拿了钱出去,很快就买回东西来,将剩下的钱还给周大有。两叠装订成册的白纸还有钢笔和墨水,一共花去了一块六角钱。果然,非常的昂贵。
  周大有坐在床上,面前的小桌子上摆开笔墨纸,开始构思自己的小说。渐渐的,一个故事,开始在脑子里成型。他低头提笔,开始写大纲。
  雪白的纸张,墨黑的字迹写上去格外好看。最先写下的小说名字,赫然是“寻仙”两个字。
  没错,周大有准备写的小说,是一部仙侠小说。这在现代司空见惯的小说类型,在这里,赫然还是首创。
  *
  第11章 寻仙
  看着面前的“寻仙”两个字,周大有有些发愣。
  他哪里不知道,其实,这种小说,谈不上有什么现实意义,更没有什么启发民智的作用。但是,能短暂的让人感到愉悦,也算是一种美好的事情吧?
  现实的生活已经艰难如斯,何不在幻想的世界里畅游一番,令自己短暂的得到快乐和放松呢?
  男主角名字叫做宋蔷,因为母亲生他的时候梦见了一丛嫣红的蔷薇花,所以叫了这个名字。
  宋蔷生在一座小山村里,风景秀丽,民风淳朴,过了一段简单而快乐的童年生活。他的父亲是个落榜的秀才,在村子里教授了几个学生。因此,他们家的日子过得还是很不错的,既有名望,也有余钱。
  宋蔷每天的生活就是跟一群光屁股小孩一起在外面玩闹,抓蛐蛐,逮青蛙,看满山杜鹃花渐次开放,红成一片。暮色四合之时,母亲的声音悠扬的响起:“蔷娃子回来吃饭喽——”
  听到这声音,他就拍拍手上的泥土,与小伙伴们告别,朝着升起袅袅炊烟的青砖瓦房走去。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会渐渐在这个村子里长大,娶一个脸蛋红红,做得一手好菜的村姑,生几个孩子,就这么抽着旱烟坐在院子里看着子孙们,慢慢老去。
  这一切,都在一个晚霞漫天的傍晚改变了。
  那一天的晚霞,红得像血一样,令人觉得有些不吉利。
  一红一白两朵云,忽然出现在小村子的天空之上。各种奇怪的声音,从云朵那边传了过来。
  村子里的人们走出家门,惊恐的看到,那一红一白两朵云之上,各自站着一个人。他们衣袂翻飞,身前不时出现各种奇怪的东西,有刀剑也有葫芦镜子等等,互相争斗着。
  可以腾云驾雾的人,这是仙人啊!
  村民们纷纷跪倒下去,拜着这两位突然出现的仙人。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仙人们给这个小村子带来了灭顶之灾!他们的争斗渐渐变得激烈,波及了下方的村落。房屋倒塌,土地陷裂,人们纷纷在刀光剑影之中死去。一个美丽宁静的小村落,很快,就陷入到了血海之中。
  懵懂的宋蔷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被他的父母死死的护在了身下。透过一片血红,他看到天上的两位仙人争斗着离去,谁也没有朝这满目血色的小村子多看一眼。
  宋蔷的眼睛,也变得血红一片了。
  因为他们是仙人,就可以这样漠视普通人的性命吗?
  双手挖得露出了白骨,他挖出坟墓,埋葬了自己的父母。然后,开始茫然的流浪。像是行尸走肉一样,有人给一口吃的就吃下去,没有吃的,就饿着。整个人,仿佛成了一块木头,失去了生存的意志。
  直到有一天,他躺在破庙的供桌底下,听到了两个人的交谈。他们是去参加一个叫做“青云门”的门派的收徒仪式,而这个青云门,是可以让人修炼成仙的门派,仙门!
  原本死气沉沉的宋蔷的双眼,陡然露出了神采来!
  是不是,他也有机会修炼成仙?是不是,他也有机会,为父母和村民们复仇?
  等到那两个人离开之后,只剩下一口气的宋蔷从供桌底下爬了出来,跌跌撞撞的,跟了上去。
  寻仙的故事,由此正式开启。
  ……舒了一口气之后,周大有放下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腕。
  这具身体没有握惯笔,他花费了好些时间习惯。现在写到半夜,也不过写了一万五千字左右。
  果然,写字就是没有用电脑打字快速方便。可这个时候,电脑这东西压根还没有发明出来呢。
  但今晚写了一万五千字,已经超出她从前的平均水平了。从前她自然是个女频作者,女频的更新压力没有男频那么大,每天差不多更新六千字,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就算是读者,也不会不满。
  隐隐的,远处传来了嘹亮的鸡鸣声。估摸着,已经差不多四点钟了。
  脑子里现在乱纷纷的,确实有些累到了。他挪开面前的小桌子,盖上被子,闭上了眼睛。
  有了希望,就好像是在黑夜中行走的人终于看到了前方的一丝光亮,整个人都不再迷茫了。
  没有再多想什么,很快,他就陷入到了香甜的睡梦当中。不多时关翠云起身做蛋糕出门等等动静,他都完全没有听到,睡得非常好。
  睁开眼之时,他看到一缕阳光透过纸糊的窗户照进来,照在面前两张不再泛黄的小脸之上。却原来是招娣和来娣整整齐齐的蹲在床前,正有些担忧的看着他。
  他打了个呵欠,笑道:“怎么了?”
  看到他睁眼,两个孩子齐齐松了一口气。来娣说道:“爹你总算醒了,可吓死我们了,差点要出去找大夫了!”
  “找大夫?”
  来娣抢着说道:“爹爹怎么叫都叫不醒,吓死我跟姐姐了。”
  周大有这才恍然大悟:“现在什么时候了?”
  招娣细声细气的说道:“已经过了中午了。”
  看看外面明晃晃的日头,他笑了起来:“原来我睡了那么久啊。”
  招娣看着他,问道:“爹不是身体不舒服吗?”
  他回答道:“不是,我就是睡得太好了。”
  两个小女孩这才彻底放了心,露出笑容来。看着两个可爱的孩子,他的心都要融化了。
  果然,一切都是值得的吧?
  飘零的孤独的心,好像,终于变得温暖起来。
  来娣道:“爹你饿了没有?饭菜都已经做好了,在灶上热着呢。我现在给你端过来?”
  他点了点头:“好,端过来吧。”
  写作是在床上,吃饭也是在床上。看来,在这条腿好起来之前,他都只有在这张床上过日子了。
  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好像,也不错。
  摆满纸张的小桌子被清理干净,重新端了上来。冒着热气和香气的饭菜,一样一样摆上桌来。
  招娣年纪虽不大,做的菜,竟然很不错。虽然还赶不上关翠云,却也比从前的他好多了。要知道他以前宅在家里当写手的时候,基本都是靠外卖填肚子的。偶尔自己下个厨,也不过就是炒个鸡蛋饭,煮个面条,简单极了。
  现在摆在小桌子上的,是一碟浓油赤酱的糖醋茄子,一碟金黄色的韭菜炒鸡蛋,还有一碗碧绿夹杂着雪白的白菜豆腐汤。虽然算不上什么丰盛佳肴,却也算是色香味俱全了。
  吃了满满两大碗饭,他夸赞了招娣一番。招娣没有说什么,小脸却是高兴得通红了。
  这两个孩子,一个温柔懂事,一个活泼大方,都是不错的好孩子。
  吃完了饭之后,他再次投入到了写作当中。
  阳光很好,金灿灿的从窗户缝隙里照进来。细小的尘灰,在光线中翻滚着。
  知道父亲在做正事,孩子们在外面屋子里安静的玩耍着,一点儿也不吵闹。
  院子里时不时传来邻居大声说话的声音,却也并没有打扰到他。他的全部身心,都沉浸到了写作当中。对于外界的一切纷扰,都不在意了。
  悄悄跟上两个去仙门的人的宋蔷,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那是一片看起来好像没有边际的湖泊,除了水,便是荷叶和荷花。
  仙门就在这里吗?他心里很是怀疑。
  就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的其中一个,掏出一只纸鹤,掷向弥漫着水雾的湖泊。
  纸鹤竟然飞了起来,飞进了水雾之中。紧接着,奇迹出现了。水雾开始消散,一片新的天地,出现在宋蔷面前。
  高耸入云的山峰,云海中若隐若现的像是凤凰的神兽,巨大得好像能耸入云端的山门,缥缈的仙音,御剑飞行的仙人们……神秘的仙途,开始在他面前露出一丝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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