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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年卖女儿?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 第714节

  陆晚:“那孩子怕生,会哭…”
  话还没说完呢,刀就已经架在陆晚脖子上了。
  “宣义夫人,莫要忤逆。”
  “来了来了!”苗翠花在屋子里瞧着,好一阵心惊。
  立马就抱着孩子出去了。
  “女婴?”
  “是、是,是个女娃娃…”
  苗翠花也害怕呀,这样的大人物,她怎能不怕。
  闫东权冷哼一声,掀开女婴臂膀查看,天子交代过,若是庆王孩子,手臂上必定会有一处胎记。
  凡皇室中人都有,乃族中遗传所致,庆王手臂也有一处。
  然这女婴手臂上白白净净,什么都没有,再观那孩子五官,既不像魏明簌,也不像庆王。
  闫东权心中有疑,却实在找不出一点儿是庆王骨肉的痕迹来。
  “侯爷…可是喜欢这孩子?”
  “要是喜欢,不如侯爷拿去养?正好这孩子闹腾得很,我也烦了,这不刚找了乳母来,想着能不能消停些。”
  陆晚面上波澜不惊,但内心早就是惊涛骇浪了。
  好险。
  那孩子是真的很像魏明簌,但这城中也有与她差不多时间出生的女婴。
  是女婴,且不像庆王,没有胎记为证。
  他便无法断定那孩子到底是不是庆王的。
  “侯爷?”陆晚瞧他一直阴沉着一张脸,也没有说话。
  便率先开口:“侯爷可是觉得,我私藏了叛贼庆王的孩子?”
  闫侯眼神陡然犀利。
  这个乡野妇人…
  还真是不一般。
  “不瞒侯爷,先前庆王妃是在我手里医治过,不过她腹中孩子先天欠缺,庆王妃又体弱多,那腹中胎儿早就夭折了,是个死胎。”
  “死胎?”闫侯显然是不信的,但他现在没有证据。
  总不能因为一个庆王的孩子,就要把这满城刚出生的婴孩儿都给杀了。
  他是心狠手辣,但不是个滥杀无辜的恶人。
  况且,稚子无辜。
  “是,死胎。”陆晚脸上噙着浅浅的笑意:“许是恶人自有天收吧,如今是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庆王是抱着庆王妃的尸体自戕的,陆晚率先带走了庆王妃的尸体,买了口棺材,暂时封存在了空间里。
  余水人多眼杂,她不敢贸然下葬,不然必会引来旁人猜疑。
  至于庆王的尸体如何处置,她就不大关心了。
  听说闫侯割下了他的头颅,打算运回上京,连个全尸都不会给他留。
  魏明簌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便是能和自己的夫君平平安安在一起,活着的时候,这个心愿始终未能达成。
  而今身死魂消…
  “即便是个死胎,本侯也需得向圣上带回去做个交代。”
  他要那死胎?
  陆晚嘴角一抽,就知道这闫东权不是那么好忽悠的。
  旋即叹了口气,脸上多是悲悯的模样说:“侯爷有所不知,庆王妃难产那日,从肚子里生出来的,只有一滩烂肉血水,那死胎在肚子里就没有成型了。”
  庆王妃,当真是抱歉了。
  为了保住那个孩子,她不得不这样说。
  “先前世人都说,庆王妃腹中所怀乃妖孽魔童,想必是天降神罚,这才让那妖童胎死腹中的吧。”
  瞧她这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模样。
  这不正好就借助了当初的妖童一事,来坐实死胎之实,曾经飞出去的回旋镖,终究还是飞了回来。
  “…”
  “侯爷这就要走了吗?”
  看闫东权一甩衣袍就要夺门而出了,陆晚假模假样地开始挽留:“这都快晌午了,厨房里蒸了羊肉包子,侯爷不如留下来用个午饭再走吧。”
  闫东权脚步一顿:“好。”
  陆晚:“???”
  死嘴谁让你开口说话的!
  打嘴打嘴!
  “怎么,方才不是你邀请本侯留下来做客的吗,怎么瞧着宣义夫人不是很欢迎的样子?”
  陆晚嘴角狠狠一抽:“欢迎,欢迎,当然欢迎!”
  “冬荣,快给侯爷泡一壶热茶来!”
  陆晚趁机开溜去找赵元烈。
  谁想和闫东权坐一起啊,这人一看就心思深沉,万一待会儿自己要是说错一个字了,怕不是要被他刨根问底的。
  再说了,像闫东权这种人,应该是看不起她的,怎么还真就留下来吃饭了?
  莫非…闫东权喜欢吃羊肉包子?
  陆晚在心里思索一番后得出结论,那就是闫东权馋包子!
  “不必去找他了,赵大人此刻事务缠身,本侯且派人亲自去请他回来。”
  似是看穿了陆晚的心思,闫东权忽然出声,她的脚步堪堪停在了门口,又被迫收回来了。
  他轻轻敲了敲桌子:“宣义夫人不妨坐下来,与本侯说说琉舒的事儿。”
  琉舒,闫琉舒?
  四丫叫习惯了,陆晚一时半会儿还没反应过来她的本名。
  “琉璃月色,云卷云舒,闫小姐真是有个好名字。”
  这名字如此诗情画意,可见闫东权对这个女儿的珍爱程度了。
  每每说起闫琉舒时,他眼里才会稍稍流露出一些身为人父的柔情来。
  等到一顿饭结束了,陆晚浑身紧绷的神经这才放松了下来,苗翠花更是拍拍胸脯说:“这个闫侯,太可怕了。”
  “刚刚在饭桌上,我连大气都不敢出,菜都不敢夹一筷子的。”
  所以她根本没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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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97章 你我夫妻各司其职
  “娘在厨房还留了饭菜,嫂子你带天明过去吃一些。”
  “娘子,那孩子…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赵元烈知道闫侯在余水,但他不知道闫侯会直接找上门来,明显就是怀疑陆晚私藏庆王之子。
  “城里孕产妇不在少数,随便借来的一个。”
  当然,这会儿得给人还回去了。
  之前庆王还在余水盘踞的时候,她也曾去寻常人家家里看过病,什么样的病人都接触过,孕妇自然也是有的。
  只需得她开口,借个孩子来自然不是什么难事儿。
  赵元烈眼神深邃:“娘子怎么不提前将这些事情告诉我?”
  “告诉你作甚?”
  “你我夫妻二人各司其职,你有的事情要做,我自然也有我的事情要做。”
  “我知闫侯前来定然是奔着庆王孩子来的,所以早早就做好了打算,也亏得大嫂,提前借来了孩子。”
  真正的孩子则是在寻常百姓家暂时藏匿着。
  闫侯就算心中有疑,他要真想查,大可将余水翻个底朝天,挨家挨户地找。
  今日暂且算是糊弄过去了,就是不知道那闫侯到底什么时候走。
  从闫侯口中得知,四丫已经被送回了京城,他们找了最好的大夫去给四丫治腿,不过很可惜,四丫记忆丢失了太久,过往重重,似乎都想不大起来了。
  只是每每瞧见闫明和他的夫人,都会恐惧尖叫,浑身颤抖。
  这也让闫家人颇为无奈头疼,不知那孩子到底是怎么了。
  但闫明心中却是一清二楚的,成日地赔着小脸儿,在闫家人面前装模作样讨好闫琉舒。
  外人瞧着,是他这个当叔父的事事都要顺从侄女的心意,对他的夸赞自然也是不在少数的。
  闫家在上京那是顶级权贵的存在,便是闫家随便养的一条狗,外人都不敢轻视了去。
  “闫侯此人,心比面善,娘子其实不必太过于紧张。”
  也就是说,闫东权是个善人,但却长了一张恶人的脸,就他那张脸,谁看了不害怕啊。
  更别说他那不苟言笑的样子,就更令人害怕了。
  “营中感染者我已尽数将其隔离,听说新任县令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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