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苍天啊,我是造了什么孽啊,你要这么对我!”
  初一两手伸向露出一小块蓝天的破屋顶,怒吼着跪倒在地。
  吃了她六个馍馍,可是他们姐弟一天的口粮。
  什么谢礼?什么打赏?
  她只听见自己的心,咔嚓一声,轻轻碎了。
  垂头丧气,坐在火堆前看着跳动的余火,她失去了所有力气。
  刚刚她咬着后槽牙,揪着正啃墙皮的傻子后颈,“你—叫—什—么—名—字!”
  他吐出土沫黄草根,笑眼弯弯,学着她呲牙咧嘴的模样,“汪汪!”
  生出巨大希望再狠狠失望的打击,真的是打击啊,这分钟她想一刀劈死这个罪魁祸首。
  人还伤着,又不能扔。
  还黄金呢?一个铜板都没有。
  她闭上双眼,泪两行,在心里的小账本上默默记上一笔,精神损失费……再加三百两……
  说好的出诊费五十两,误工费八十两,药费一百两,住宿费,护工费,水费……
  可她猛地睁开眼,失去光泽的眼睛突然焕发出光彩。
  果然聪明的人总会在绝境迸发灵感。
  她起身拿起砍柴刀,神采奕奕地准备上山。
  三九趴在草堆中托腮,不放心的说道。
  “姐,你可千万别想不开……”
  “我可想的是太开了,我今天就要打兔子回来,晚上吃烤肉。”
  三九的眼睛都亮了,肉啥滋味,他早忘了,可大姐说话从来算数,说不定晚上真的能吃肉。
  “姐,你早点回,我生好火等你。”
  “走啦。”
  初一兴奋地往山上跑,一边跑一边笑出声。
  就这个姿色,往镇上的相公馆一送,那还不是直接翻身做主人了。
  她要上山打猎,让傻子补充足够的营养,才能好的快。
  好得快就可以卖个好价钱。
  毕竟他这样一个有着绝世容颜没有自保能力的弱男子,是需要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一个栖身之所。
  她可真是个人美心善的大善人。
  日头西落,她举着柴刀漫山遍野的追赶,头发散乱,一身狼狈。
  原主的豆芽菜身子,走路都要晃三晃,武器又拉胯,一天过去,也只抓到一只瘦巴巴的野兔,跟她一样孱弱。
  三九看着火上滋滋冒油的兔子,眼泪从嘴里流出来。
  “姐,熟了没?”
  “没有,别再问了,我已经回答你一百零八遍了。”
  等到兔肉烤的金黄,香味儿让两个雄性目露凶光的时候,她把兔子拆开,先拿了个兔腿给三九,犹豫了一下,又拆了个兔腿递给傻子。
  为了钱,她做出了最大的牺牲。
  她咽着口水,看着兔肉嘴里吃着馍馍。
  兔子太小,他们两个一人一半,还不够吃。
  就这样在初一的不懈努力之下,每日辛苦打猎,勤快挖草药,男人的伤也好的越来越快。
  兔肉也只吃了这么一回,更多时间是吃野菜裹腹。
  每晚三九也跟着靠过来,男人被挤在中间,充当取暖设备。
  夜里睡不着的三九开口。
  “姐,你咋不给他起个名啊?”
  “三九,你说以后我给你养五只小狗,只让你给一只取名,什么名儿?”
  “不知道。”
  “你想啊。”
  “叫金豆吧。”
  “那养大了之后,必须卖掉一只,你是想卖金豆,还是卖无名狗?”
  三九不傻,顿时明白了,可这么些日子的相处,他喜欢这个傻乎乎的人。
  他不说话的时候冷冷的,说话的时候又变了样。
  能陪他玩泥巴,还能一起说说话。
  确切的来说,是三九在教他说话。
  他现在不再喊娘,会叫初一的名字,三九的名字……
  终于养好伤的男人,穿上了清洗过后的黑色缎面华服,虽然有些破口,但是灯芯巧手,用削尖的树枝带着抽出的线,勉强给缝了缝,不仔细看倒也凑合。
  他身上的腰带镶嵌有玉石,也被她挨个扣了下来,脖子上的玉坠也摘下。
  收拾妥当,又帮他把头发用手梳了梳,束好发髻。
  玉树临风,气质绝伦的男人再也看不出傻子的痕迹。
  浓眉黑目,宽肩窄腰。
  初一抬头看了看,甚是满意自己的作品。
  “不许说话,一定记在脑子里,一定。”
  男人乖巧点头,俯视这个只堪堪到他胸口的女孩。
  第3章
  石板村离桃源镇倒是不算远,脚程快只需要走上一个时辰。
  村子里的人都是坐来回通勤的牛车,一人只需一个铜板。
  身无分文的孟初一连一个铜板也掏不出来,她回头看了看自己费心治好的钱罐子。
  除了脸一无是处。
  亏她还寄希望于靠他逆天改命,真是气不打一出来。
  不说话的傻子眉眼精致,鼻梁挺直,气质绝伦,好一个翩翩公子。
  “饿。”
  傻子开口了,刚刚还清明的眸子燃上了一层薄雾。
  气质就像是肥皂泡,刚晃晃悠悠飞上半空,唐突地炸开了。
  孟初一皱皱眉毛。
  还真是能吃能喝,一天吃八顿,累的初一天天在山上挖野菜,只为了填他那平坦还有腹肌的肚子。
  “一会给你吃馍馍,现在不许说话,说话就要变小狗,小狗不给吃馍馍。”
  傻子紧紧闭上嘴巴,小狗点头。
  刚一走到镇上,热闹非凡的街市便吸引了二人的目光。
  道路两侧摊贩都在叫卖。
  卖山货的,花布的,卖秧苗的,卖编织的草篮,当然最吸引两人的是卖吃食的。
  画糖人的匠人用铜勺舀糖液在干净的石板上作画,三两下就画出个栩栩如生的带刀关羽来。
  肉包子在笼屉里传出阵阵香气,勾得两人站在包子摊挪不动步。
  傻子站在孟初一身后,紧紧闭着嘴,吃馍馍的诱惑让他谨记,不能开口说话。
  孟初一吞了吞口水,扯着傻子继续往前走。
  一直走到了集市边上,抬头看那张榜的墙上模糊的信息。
  看着泛黄缺失的纸张反复确认,根本没有谁家走失找人的消息。
  心里突然有了一丝丝愧疚。
  而后又被她晃了晃脑袋,抛到脑后。
  住在相公馆,那还不是天天吃肉包子吃个够,自己可养不起他。
  还是留他在那过好日子,自己的良心已是大大的好,无人认领,那便是无家可归。
  傻子恍然不知自己的命运,听话的被孟初一扯着走。
  问过路人,二人穿过热闹的街市,来到了有名的烟柳巷。
  桃源镇依山傍水,住在城里的达官贵人时常坐着马车来到桃源镇上寻欢作乐,烟柳巷已然成了整个桃源镇的支柱产业。
  空气飘来的都是脂粉味儿,银铃般的笑声阵阵,从楼子上头打着旋儿飘下。
  孟初一身后的傻子太过扎眼,都以为是哪家的贵公子出街。
  但是给傻子抛媚眼的下场可想而知。
  目不斜视的两人走到巷子最里头。
  孟初一抬头看了看这高耸的三层小楼,内心有一丝紧张。
  迎门小厮样貌俊美,穿着水绿色的衣裙,描眉画脸,走起路来,腰间的银铃相撞,发出稀碎好听的铃声,看着摇曳生姿。
  孟初一身上的粗布衣裳不免让那门迎上下打量,可她身后的傻子却是让他眼前一亮又一亮。
  “你们这还招人吗?”
  从未了解这种场所的孟初一想了半天措辞,只憋出这样一句问话来。
  门迎嗤笑一声,扭身领路,穿过前厅领到了前堂,有些倨傲地丢下一句话就离开。
  “等着。”
  孟初一四下打量。
  前堂颇大,头顶房梁上悬挂着一盏盏掐丝珐琅宫灯,照得摆放的家具物件流光溢彩。
  错落有致的四方桌,贵人椅,金丝垫,一派奢靡。
  门廊两侧挂着薄纱随风浮动,隐约可见廊下站着几个小厮,拿着手帕到处擦拭忙碌。
  空气里不再是街上的脂粉香,是掺着龙涎香的焚香袅袅。
  不等孟初一继续盘算这个楼子的价值,穿着月白色缎面衣裙腰间系着玉带的女子款款走来。
  孟初一从未见过如此姿色,像是天上的仙人一般。
  可立马她就明白自己大错特错,硕大的喉结越来越清晰,竟然是个男人。
  想必这就是楼子里的话事人,老鸨。
  “长相倒是出众,琴棋书画可有长技?”
  孟初一面露尴尬,“有点不爱说话。”
  超级能吃算做特长的话,就算他有一个。
  老鸨有些失望,但是还是在傻子身周转了一圈,伸出手捏了捏傻子的胳膊。
  “身材倒是不错,但是过于阳刚了些……”
  孟初一明白,这是压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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