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没想到胖婶这般雪中送炭,她想不明白原主从前为何总是躲着她走。
没苦硬吃。
只要脸皮厚点,嘴甜点,哪能饿死自己?
三九一边吃,一边小心观察孟初一的脸色,实在忍不住开口问。
“姐,你现在咋变了呢?以前你说宁可饿死,也不能要别个的东西,特别是胖婶……”
孟初一嘴里都是饼,用手抓了个腌辣椒放嘴里,含糊不清说道,“人活着才最重要,以前我那是脑子坏了,你赶紧把那些乱七八糟的道理扔了去。”
孟三九赶紧点头,生怕点头晚了,孟初一再反悔,“以前说的就不作数,我记你往后教我的道理。”
孟初一觉得这样也不行,她只有歪理。
带坏了小朋友事就大了。
“挑有用的听点就得了,等以后有了银子,我送你去学堂读书。”
脱口而出的许诺让孟初一噎了一口,三九赶紧端上缺口碗来,碗底还有点昨晚烧的草药水。
她赶紧喝了一大口,顺了顺嗓子眼儿里干巴的饼渣。
这可不是孟初一想说的话,这是原主的夙愿在作祟。
读书,考取功名,离开这穷山沟,去过点好日子,成家立业,为孟家传宗接代,光耀门楣。
嘶——
这想法可跟穿越到此地的孟初一背道而驰。
她只想吃香喝辣,睡在钱堆上。
考取功名?
哪有当那富家翁舒坦?
传宗接代?
多添好多双筷子。
就近来说,孟十五这个无底洞,就这香喷喷的烤饼,敞开了吃,一顿不得吃十个?
深渊巨口,能吃能睡,偏又是个傻子。
按照投资来说,这是巨大的亏损。
偏又甩不脱。
等那蜂巢卖了钱,看能挽回多少损失,要是卖不了几个钱,就想办法再甩了他。
孟初一可不想白白养着这么一个废物。
就是费点事,去里正那里报人口失踪。
对于里正来说,还不就是动动笔杆子。
她又想起那天上户籍的时候,里正发绿的脸。
被人捏住小辫子的日子这才刚刚开始,他最近可不敢再去寻那寡妇,心痒得难受又没办法。
孟三九一听见去学堂,眼睛骤然亮起,又迅速黯淡。
他知晓长姐是诓他的,打他记事起,她就经常说这句话。
可上学堂哪是那么容易的?
眼下还有烙饼吃,下一顿又没了着落。
他闷闷开口,“姐,我不去学堂,就这样也挺好。”
孟初一吃完最后一块烙饼,又喝了一大口水,放下手里的破碗。
“走,咱去镇上逛逛~”
孟三九换上了新衣裳,一蹦一跳跟在孟十五身边。
而孟十五身上的黑衣成了一捧灰,昨天在山间奔跑,刮的不成样子,此时穿着有些短小的褐衣,腰间绑着布带,头上缠青布头巾,跟村里种地的汉子一个打扮,不看肿胀的脸,看着倒像是个能干的庄稼汉。
毁容的庄稼汉。
一夜过去,他的脸肿的更厉害了,半夜跟着孟初一上山,不知什么时候被那树枝戳了左脚,脚肿的好大一个,连那黑靴都穿不得了,还是三九给现编的一双草鞋,一瘸一拐的跟着去镇上。
胖婶篮子里的衣服恰巧有他能穿的麻布衣裳,虽然小了些,但也能凑合穿上,里面还有三九的尺寸,还有几件小姑娘穿的豎领短衫、短马面、膝裤,里面裹着几件女娃穿的肚兜,不是麻布,是棉布料子。
这都是些旧衣,但洗的干干净净,补丁也少。
孟三九穿上了这样的衣裳,连路上的水坑都不敢踩了,恐怕脏了衣裳。
孟十五也换了身衣服,身上还有淡淡的皂角香,只是她身子极瘦,倒像是偷穿大人衣服的孩童。
其实她比三九也高不了多少,营养不良,干瘪的像是一块皱巴巴的小排骨。
她倒是脏的习惯,只是原主遗落的洁癖作祟,她也想洗澡。
可洗那冷水澡,只会让脆弱的身子更加脆弱,每天只能稍稍擦洗,也没换洗的衣服。
今日终于能穿干净的衣服,竹篮里又是能卖钱的蜂巢,心情美滋滋。
三人快步去镇上赶集,三九一路上叽叽喳喳,他可没想到初一的本事这般大,还能把那蜂巢搞回来。
这也不知道值多少钱,三人在出门前,初一特意用柴刀切了一小块,让三人甜甜嘴。
香甜的蜂蜜只咬下一口,直甜的打激灵,仨人这才心满意足的出发。
要不是缺钱缺的厉害,初一真想留着慢慢吃,原来蜂蜜这般好吃?
她只记得原主娘曾经说过味道如何,却万万没想到是这样的神仙味道。
三人脚程慢,走到后半段,还是瘸腿的十五背着三九挎着篮子走到集市。
一到集市,三九就骑在十五的肩膀上,两个眼睛不够使的到处看。
他还没来过镇上,瞧什么都稀奇。
两个手紧紧抓着十五的头巾,手心里都是潮热的汗。
兴奋,激动,又害怕。
孟初一熟门熟路带着十五去那集市摆摊的地儿,还得躲闪那收市金的管事还有收保护费的地痞。
她让十五背着三九站在墙根边上,自己则接过那盖着梧桐叶的竹篮,站在人潮涌动的路边。
“大娘,刚摘的蜂巢,您瞧瞧。”
孟初一站了好一会,才选定一个穿着布衣面善的老太太。
老太太瞥了一眼她,瞧是个长相乖巧伶俐的丫头,就停下脚步。
“哟,这么大一块,得卖多少?”
第9章
孟初一哪知道这价格,叹了口气,“大娘,我那苦命的老娘在家等着救命,我那哥哥痴傻,为了得这蜂巢差点没命,也不知道这值多少银钱……”
老太太慈眉善目,见她脸上确实有被叮咬的红包,又看站在她身后的孟十五,轻‘啧’了一声。
果真身世可怜,便开口提醒。
“这集市里来逛的都是寻常百姓,你这蜂巢要是在这卖,也没什么人能吃得起,去那大宅子门口问问那富贵人家保不齐能多给些银钱,稀罕东西还得是人家才能吃的起。”
孟初一赶紧点头致谢,“谢谢大娘,大娘的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我给您磕头。”
说罢,作势要跪下,被老太太赶紧扶起。
“可别,去那状元街,那一片都住的富户,你就在路边叫卖,说不定能卖出去。”
孟初一赶紧点头,“我这就去,谢谢大娘。”
无论在哪还得靠嘴甜,孟初一深谙此道。
等老太太走远,孟初一赶紧扯着孟十五的袖子,带他穿过赶集的人潮。
状元街,顾名思义,出过状元。
原来这条街叫寿春街,住着一户穷苦人家,家中的长子苦读高中状元后,带着一家老小落户京城,县令就把他的故居街改了名字,状元街。
城中腰缠万贯的盐商、票号的老板纷纷在此地买地建了大宅子,也想让自家子弟沾染‘状元’的福气,将来科举也能有个好前程。
这状元街的地皮立马水涨船高,能在状元街起宅子的非富即贵,就连宅子里的佣人杂役都跟着趾高气扬,出门都是鼻孔看人。
孟初一稍微一打听,便知道如何去。
穿过镇上的正街,三九坐在十五的肩上看到的风景变了模样。
挂着绫罗绸缎的绸缎庄,奇珍异宝的百宝阁,店小二忙碌穿梭的饭庄,茶肆、书坊,药铺……
三九张着嘴,震惊的溢于言表。
原来石板村以外的世界是这般模样,街上的行人也不似村子里穿麻衣草鞋的汉子,都穿着布衣布鞋,还有些身着绸缎,手里还提着做工精美的鸟笼,里面的鸟儿也跟林子里的不一样,身上的羽毛红绿,圆溜溜的眼睛透过笼子看向三九的草鞋。
穿过长长的正街,拐了一个弯儿便看见高高的院墙林立,威武的石狮子各家不同,相同的是朱红的大门,自此脚底下踩的是光滑的青石砖,不用晴天一踩一股灰,雨天一脚泥,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状元街。
孟初一也没来过这,但是无论哪个世界,人等划分都差不多。
她一个泥腿子,连人家的朱红大门都进不去,她喊破嗓子,也难飘过高高的院墙,准确传到贵人耳朵里。
街上行人衣着光鲜,脚步悠闲,与集市上的嘈杂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三九有些害怕。
以前他觉得里正是他认知里最厉害的人,因为他穿得跟村里的人都不一样,他穿的绸缎,不像他们穿的都是麻衣。
可现在看来,这里的人比里正还要厉害。
因为这些人不光穿着绸缎,腰间还挂着玉带,头上都有亮闪闪的首饰,面皮白嫩,一点也不黑。
像是仙人。
孟初一迅速挤出一点笑容,随机选了一处府邸前,刚越过威严的石狮,门房立刻就冒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