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林玥瞥了他一眼,“我们沈总厉害着呢。”说完,抬脚往一边的车走去,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哎哎,林大美女真的不赏个脸吃个午餐?”
“砰”的一声,车门关上的声音响起。
“大状,人家林小姐车门都关了,那是拒绝的意思。”跟在查安伦身后的一个助理实诚地提醒道。
“收声啦。”
第75章
天刚蒙蒙亮, 旺角街角的报摊前,一摞摞还没拆封的报纸被伙计重重地摔在木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加粗加黑的标题挤满了版面, 争先恐后地钻进路人的眼睛里。
最上面的一张《东方日报》, 头版头条刊登了一张巨大的照片——罗启昌肥硕的身躯四仰八叉地倒在华丽的地毯上, 双眼上翻,嘴巴微张,领带歪斜地勒在脖子上, 像是一条刚被捞上岸的深海怪鱼。
照片上方,是一行触目惊心的鲜红大标题,字号大得几乎占了半个版面:【踢爆!无良港商罗启昌曾制假售假, 宴会现场遭天谴吓至晕厥!】
副标题紧随其后,言辞辛辣刻薄:【法庭颁令封身家, 海关抄底封仓库, 过街老鼠终入笼!】
报纸的内文更是极尽嘲讽之能事,绘声绘色地描述了罗启昌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张纸吓得魂飞魄散,不仅详细列举了他被查封的豪宅、名车,还顺带扒出了他发家前的那些不光彩历史, 甚至连他那个卷款潜逃的情妇也被挖了出来, 配上了一张打码的艳俗照片,标题更是耸动:【情妇卷款走佬,罗胖人财两空, 报应不爽!】
而在另一边的《成报》上,虽然排版稍微收敛了一些,但标题依然犀利:【大陆妹反杀地头蛇!知觉影视沈知薇跨海维权, 杀鸡儆猴震香江!】
报道中详细梳理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将沈知薇描述成一位精明强干的“女诸葛”。
“这位来自内地的女导演,不仅在影视创作上才华横溢,在商业斗争中更是展现出了惊人的手腕,面对罗启昌的无赖行径,她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直接祭出了‘异地诉讼’这招杀手锏,利用港岛完善的法律体系,精准打击对方的七寸,这一招釜底抽薪,不仅维护了自身的权益,更给所有企图浑水摸鱼的盗版商敲响了丧钟,沈总用行动证明,知觉影视的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
一向以财经报道见长的《信报》,则从商业和法律的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版权战火烧至香江,内地企业维权意识觉醒,罗启昌案成法治里程碑。】
文章指出:“此案的意义远超出了商业纠纷本身,它标志着内地企业开始学会利用国际通行的法律规则保护自己,也暴露了部分港商在内地投资时的法律盲区和傲慢心态,沈知薇女士的这一系列操作,堪称教科书级别的危机公关与法律维权,值得所有在两地经商的企业家深思。”
平日里最爱搞八卦的《壹周刊》,报纸报道切入点依然刁钻:【罗胖扑街实录:从深水埗且夫到阶下囚,贪字变成贫!】
文章里极尽挖苦之能事,把罗启昌这几年如何靠着盗版起家、如何挥霍无度、如何欺压同行描写得淋漓尽致,最后还配了一幅漫画:一只肥硕的老鼠被一只巨大的高跟鞋踩在脚下,手里还死死抓着几张印着盗版图案的钞票。
更有《新报》这种市民报纸,用最通俗的大白话写道:【好样嘅!沈导演大快人心,铲除毒瘤人人赞!】
“罗启昌依个懵佬(这个蠢货),以为大陆人好欺负,点知(谁知道)踢到铁板,沈导演虽然系女流之辈,但系巾帼不让须眉,一招‘跨海擒凶’,搞到罗胖鸡毛鸭血,真是大快人心!各位街坊以后买野(买东西)要认准正版,唔好俾d奸商骗左(不要被那些奸商骗了)!”
当然,也少不了一些阴阳怪气的论调,比如一向亲英立场的《南华早报》某专栏,虽然也报道了事实,但字里行间透着一股酸味:【内地资本借法生事?知觉影视此举意欲何为?】
“虽说打击盗版无可厚非,但一家内地公司,如此熟练地运用本港法律工具,甚至动用海关力量进行‘抄家式’执法,这是否意味着内地资本将在本港商界掀起新一轮的腥风血雨?沈知薇这位‘女诸葛’,到底是商业奇才,还是带着某种任务而来的‘霸王花’?”映射沈知薇可能是内地派来搞事的间/谍。
……
随着太阳升起,整个港岛都沸腾了。
中环的一家冰室里,风扇呼呼地转着,吹不动满屋子鼎沸的人声。
“喂,有没有看今早的报纸啊?那个罗胖子这回真是‘一镬熟’(全完蛋)咯!”一个穿着汗衫的阿伯一边往奶茶里加糖,一边用力拍着桌子上的报纸,震得勺子叮当响。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年轻白领,正大口嚼着菠萝油,闻言含糊不清地说道:“抵死啦(活该)!这种人就是影衰(丢脸)我们港商!我在深市那边都有亲戚,话这个罗启昌在那边开厂,专门做冒牌货,工资给得又低,工人都恨死他了。”
“听说那个搞垮他的导演是个女的?叫什么沈知薇?”阿伯眯着眼睛看着报纸上的小字,“哇,这个女仔不得了,这么后生(年轻),手段这么辣,连查安伦那种大鳄都能请得动。”
“何止是手段辣,”旁边一桌正在看马经的的士司机插嘴道,“我昨晚在尖沙咀拉了个客,好像是警署的阿sir,听他在电话里讲,这次海关那边查到了几本假账,罗胖子不坐个十年八年牢,很难出来咯,这个沈知薇,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绝杀,犀利!”
“这就叫做事要讲规矩。”旁边一个中年人插话
道,“依家(现在)时代变啦,唔系(不是)以前那个随便捞偏门就能发财的年代啦,做生意要讲诚信,讲法律,罗启昌这种人,注定是要被淘汰的。”
甚至在菜市场的鱼档前,几个师奶一边挑着鱼,一边也在聊着这事儿。
“哎呀,你看报纸上写的,那个罗胖子的情妇跑路了,卷走了几百万呢!”
“真的?那他岂不是人财两空?报应啊报应!我就说那种男人靠不住。”
“抵死!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佢(他)以前卖假表坑左我个仔(儿子)几百蚊,宜家(现在)终于遭报应啦!听说佢的身家现在全部都被冻结了,以后恐怕要在赤柱捡肥皂咯。”
“还是那个沈导演厉害,女人就是要像她那样,有本事有手段,谁敢欺负?”
一时间,“罗启昌晕倒”、“沈知薇跨海维权”、“知觉影视不好惹”成了港岛街头巷尾最热门的话题,甚至盖过了当红明星的绯闻。
*
这股舆论的风暴,并没有止步于港岛,而是随着报纸的运输,迅速刮到了对岸的深市,甚至蔓延到了内地更广阔的地方。
深市,《特区日报》在第一时间转载了港岛媒体的报道,并配发了长篇评论员文章:【坚决打击侵权盗版,维护特区营商环境——从知觉影视跨海维权案说起】。
文章高度评价了知觉影视的维权行动,称其为“特区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典范”,并指出“改革开放不仅是引进资金和技术,更要引进和建立现代化的法治观念和商业规则,对于罗启昌这类破坏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无论其身份如何,都要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
随后,内地的几家重量级媒体如《南方周末》、《光明日报》等也纷纷跟进。
《光明日报》的文化版面上,一篇题为《从“罗启昌案”看我国版权立法的紧迫性》的文章引起了广泛关注。
文章指出:“沈知薇导演不得不跨海维权,这既是她的智慧,也是我们的尴尬,这暴露出我国在文化市场监管和法律法规建设上的滞后,如果不尽快补上这块短板,我们的原创者将始终在裸奔。”
而在深市的工业区里,那些大大小小的工厂老板们,看着报纸上罗启昌那张狼狈的照片,那一篇篇报道,一个个都背脊发凉,冷汗直冒。
特别是那些原本也跟风印了一些盗版t恤的小老板,此刻更是像捧着个烫手山芋一样,赶紧叫停了生产线。
“快!快停机!把那些板子都给我撤下来!”一个小作坊的老板冲进车间,声音都在发抖,“别印了!再印我们也得进去!”
“老板,这单子还没做完呢……”工人有些懵。
“做个屁!没看报纸吗?永昌厂那么大的老板都被抓了,家产都封了!他还是港商呢!我们这点小身板,够人家塞牙缝吗?”老板把报纸往桌上一拍,“赶紧的,把印好的那些,还有剩下的半成品,全部拉到后山烧了!一件不留!谁要是敢留一件,我打断他的腿!”
类似的一幕,在深市的各个角落上演,那些平日里猖獗的盗版商贩,一夜之间仿佛销声匿迹。
街边的地摊上,那些两块五一件的劣质文化衫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空荡荡的架子,或者换上了其他不相关的杂牌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