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个五十来平方的空间,地上铺着红色地毯,摆了几十把折叠椅,角落里有几张大桌子拼在一块,桌上放着广告商准备的健力宝、可口可乐饮料,还有几大箱款泉水和纸杯,供候场的选手休息使用。
牧筝坐在最角落的一把折叠椅上,怀里抱着吉他,右手无意识地拨着琴弦,发出断断续续的低沉音符。
她周围坐着七八个等待上场的选手,有一对中年夫妻在低声对词,有个小伙子闭着眼反复哼唱旋律,还有两个姑娘凑在一起看歌词本。
她从候场区的侧门缝里看了一眼台上的情况,钱大勇一家三口唱歌的时候台下笑成了一片,她撇了撇嘴,心想这也算表演?
可撇完嘴又下意识抿了一下,他们一家三口虽然唱得不好听,但是一家看起来开开心心的,曾几何时在她童年记忆中,她爸爸妈妈也会围着她看她表演,给她打配合。
牧筝收回目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吉他,这把吉他跟了她两年多了,是她几年前用攒下来的零花钱从二手市场淘的,吉他身上有道长长的划痕,品格上的铜丝也磨损得厉害,那是她每天都弹留下的痕迹。
她的右手无意识地在吉他弦上拨了两下,心跳猛地加快了几拍,说不紧张是假的。
牧筝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紧张个屁,你牧筝从小到大打过多少架闯过多少祸,连牧大国三千块的彩电都敢砸,上台唱首歌有什么好怕的?
可道理归道理,胃里就是翻腾得厉害,揪成了一团,她又从门缝里瞄了一眼外面的观众,乌泱泱全是人头,七八百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舞台。
候场区里还有二十来个等着上台的选手,有几个看到牧筝的打扮在小声嘀咕,一个小伙子凑到同伴耳边说了几句什么,同伴偷偷朝牧筝这边瞥了一眼,又赶紧缩回了脑袋。
牧筝捕捉到了他们的目光,立刻瞪了回去,两个小伙子吓得赶紧扭开头装作在看别的地方。
牧筝哼了一声,重新把目光收回来,她在心里又默背了一遍歌词和吉他谱,手指头在空气中虚虚地比划着和弦走位,e大调、b7、升c小调,每一个换把的位置她都练了上百遍,闭着眼睛都能弹下来。
她把郑重地的《浪荡人生路》当成了吃饭喝水一样的事情来练,几年了,每天至少弹唱两遍,早上起床一遍,晚上睡前一遍,风雨无阻。
台上又换了两组选手,一个中年大叔唱了首民谣,嗓子洪亮但尾音收不住,唱得台下几个老太太直拍巴掌叫好。
后面跟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怯生生地上台,紧张得话筒都拿反了,在主持人帮忙调过来以后唱了首小情歌,声音细细弱弱的,跟蚊子哼哼似的,评委让她声音大一点她就更紧张了,最后红着脸跑下了台。
主持人小刘翻了一页名单,清了清嗓子:“下面有请第71号选手,牧筝!”
牧筝听到自己的名字,呼了口气,左手提着吉他,右手把帘子往旁边一拨,大步走了出来。
黑色上衣前襟缀着好几条银色金属链子,随着步伐晃动,破洞牛仔裤的膝盖处露着两块皮肤,脸上化着浓重的深蓝色眼影,从眼角一直晕染到太阳穴,配上她顶着的爆炸头,整个人往台上一站,跟刚才出场的所有选手画风完全不同。
台下立刻响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前排几个大妈互相对了一下眼神,有人小声嘀咕:“这是哪家的闺女?怎么打扮成这样?”
旁边一个大叔皱着眉头摇了摇头:“像个小混混,不像是来唱歌的。”
年轻人倒是反应不同,有几个小伙子交头接耳,目光羡慕地打量着牧筝身上的链子和破洞牛仔裤。
在1988年的无锡街头,这身打扮足够扎眼。
评委席上,周美华的目光在牧筝身上停留了几秒,轻轻扬了扬眉毛,陈教授放下手里的笔,打量了一圈这个姑娘。
方明倒是表情平和,朝牧筝点了点头,三个人作为海选评委,一上午看了几十组选手了,什么样的都见过,倒也不至于因为一个姑娘的打扮大惊小怪。
周美华拿起话筒,语气和蔼:“牧筝同学你好,先跟大家做个自我介绍吧,说说你自己,还有今天准备表演什么歌曲。”
她特意用了“同学”的称呼,面前这个姑娘哪怕打扮得再叛逆,五官也还透着稚嫩,周美华一眼就看出来了,还是个孩子。
牧筝接过主持人递来的话筒,攥了攥,深吸了一口气,挺直了腰板,台下几百号人的目光全压在她身上,心跳擂得又快又重,可她的脸上一点儿多余的表情都没有,绷得紧紧的,下巴微微扬着,两只眼睛直直地盯着台下,她把话筒凑到嘴边。
“大家好,我叫牧筝,十七岁,偶像是郑重地,我今天要表演一首他的成名摇滚曲,《浪荡人生路》。”
三个评委听到她的话同时愣了一下,《浪荡人生路》?周美华和陈教授对视了一眼,眼里都露出了明显的讶异。
方明放下手里的健力宝,重新打量了一遍台上的牧筝,作为长期主持音乐节目的电台主持人,方明对港岛摇滚乐坛的作品非常熟悉,《浪荡人生路》是郑重地1986年红磡演唱会的压轴曲目,在港岛乐坛被公认为华语摇滚的标杆级炫技之作。
港岛专业的音乐杂志曾经做过一期专题,把《浪荡人生路》列为“港岛摇滚十大高难度曲目”的第三名,评语是“没有三年以上的吉他功底和至少两个八度的音域,不建议尝试”。
郑重地自己在访谈里也笑着说过,这首歌他每次演唱会唱完都要灌完一大瓶水,嗓子烧得疼。
陈教授拿起话筒,斟酌着开口道:“牧筝小朋友,你确定要表演这首歌吗?”他停顿了一下,措辞尽量委婉,“这首《浪荡人生路》在专业领域里公认是一首极高难度的摇滚曲目,它的声域跨度超过两个半八度,从低音区的浑厚呢喃到高音区的嘶吼爆发,中间几乎没有喘息的过渡,对演唱者的气息控制和声带爆发力要求极高。”
陈教授又看了一眼牧筝手里的吉他,继续说道:“而且这首歌有一段长达四十秒的吉他独奏需要演唱者自弹自唱,和弦编排用了大量的速弹滑音和击勾弦技巧,节奏在进入第二段副歌之后会突然从中板加速到快板,整首歌要求表演者在台上跟随
节奏大幅度律动甚至跳跃,郑重地本人在红磡演唱会上唱这首歌的时候,整个人从舞台左侧跑到右侧,边弹边唱边跳,唱完以后连他自己都说这是他最消耗体力的一首歌。”
台下的观众听到评委这番话也炸开了锅。
“这小姑娘要唱郑重地的歌?”
“就她?那首歌可难唱了,港岛好多歌手都唱不了。”
“搞不好是来玩票的,年纪小不懂事。”
“别说了,让人家唱嘛,万一呢。”
台上,牧筝听完陈教授的话,脸上的表情纹丝未动,两腮鼓了鼓,嘴唇抿成一条线,活像一只努力保持镇定的小河豚,她把话筒举到嘴边,干干脆脆地蹦出了五个字:“是,就唱这首。”
三个评委互相看了一眼,周美华微微摇了摇头,心想这孩子怕是高估了自己,十七岁的小姑娘要唱郑重地的炫技之作,勇气可嘉,可唱砸了在台上多难堪。
陈教授也轻轻叹了口气,年轻人嘛,初生牛犊不怕虎,让她试试也好,海选本身就是给所有人上台展示的机会。
方明倒是没多说什么,他主持音乐节目多年,见过太多出人意料的选手了,有时候看走眼的恰恰是最精彩的。
周美华朝工作人员点了点头:“放伴奏吧。”又转向牧筝,“牧筝同学,舞台交给你了,准备好了就开始。”
牧筝点了点头,把话筒夹进话筒架上,右手提起吉他,熟练地把背带挂上肩膀,左手握住琴颈,手指在品格上试了试位置。
台下安静了下来,大几百号人的目光全集中在台中央的牧筝身上,她顶着爆炸头站在话筒架后面,吉他斜跨在身前,链子从上衣前襟垂下来,整个人透着一股跟年龄完全不搭的生猛劲儿。
伴奏带开始播放了,鼓点先起,贝斯线跟着推进来,铺开了整首歌阴沉躁动的底色。
前奏走了四个小节,到了吉他加入的节点,这首歌的编排要求主吉他在第五小节强势切入,用一段十六分音符的速弹扫弦撕开序幕,郑重地当年在演唱会上就是在这个位置猛地一劈弦,把全场气氛引爆的。
牧筝的右手落了下去,五根手指从高音弦扫到低音弦,力道又狠又准,吉他声炸了开来,锋利极了,紧接着她的左手在品格上飞速移动,食指和无名指交替按弦,中指在第七品和第十二品之间做着高速的击弦和勾弦,指头在琴弦上跑得飞快,每一个音符都砸得结结实实,干净利落,没有一个多余的杂音。
评委席上,原本有些漫不经心靠在椅背上的陈教授,在牧筝弹出第一个扫弦的瞬间整个人弹了起来,他的后背离开了椅子,双手撑在桌面上,眼睛一下子瞪大了,死死盯着台上牧筝的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