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别哭了,那是我们班的珍妮?古道尔,对灵长类动物有一种超乎寻常的痴迷。她自愿申请去部里的动物园做猩猩饲养员,完全的义务劳动,但风雨无阻。无论猩猩还是狒狒在她眼中都比人类可爱,所以她是在夸奖你呢。当然,全校大概也只有她能分清猩猩和狒狒的区别了。”
  主动向胡克走来的男生长着一头非常不符合逻辑的长卷发,黑色,从头顶一直打着旋儿垂至腰际,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巨大的鸡毛掸子,吸睛度约等于拉风的无穷积分。
  他在距离笼子的三十厘米处站定,友好地将手越过铁栅栏:“我是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二年级数学考试的第一名,你可以叫我戈特弗里德,很高兴认识你。”
  “莱布尼茨。”胡克吸吸鼻子,假装没看到面前的手,故作坚强地仰起头,“如果你是来看笑话的,请你滚开。”
  “不,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恨不能以身代之。”莱布尼茨大肚地收回手,态度乍看之下谦和有礼,但细想又有什么不对。
  宋安安皱眉琢磨了半晌,才发现问题出在他的遣词造句上——太书面化了,以至于产生了一种刻意的距离感。
  “牛顿是一个自大、孤僻、狂妄、自以为是的偏执狂,凭借着附小客座教授的职位耀武扬威、作威作福,是学校里最大的一颗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拔除。”
  莱布尼茨满怀激情地从裤袋里掏出一包徽章,给胡克和他的小伙伴们每人发了一个:“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莱布尼茨,科学部附小反牛顿学生联合会的会长,你们可以称呼我为莱布尼茨会长。”
  “莱布尼茨。”联想到数学史上莱布尼茨与牛顿对微积分的“第一发明人”之争,宋安安望着徽章上被宝剑当胸击穿的蛮牛图案,好奇地问,“你能说说,你为什么不喜欢牛顿吗?”
  “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感受到了发自内心的无以伦比的厌恶。”莱布尼茨蓝褐色的眼睛不着痕迹地滑过远处的摄像头,真情实感地回答:“他的眉毛、鼻子、嘴巴、耳朵,无一不怪异又丑陋,他毫无疑问是这个世界上最惹人厌烦的人了。”
  你怕不是在逗我!
  牛顿虽然性格恶劣、人品存疑,但摸着良心说,他长得还过得去,至少没丑到需要专门组建一个联合会来抵制他的地步。
  宋安安与胡克对视一眼,后者不假思索地把徽章扔了回去:“滚滚滚!你给我滚!”
  “请你务必听我说完!”莱布尼茨不死心地加快语速,但拖沓的表达习惯让他丧失了最后的机会。
  孟德尔和瓦特很男子汉地冲了上去,用拳头把他吓跑了。
  “这个莱布尼茨的脑子不太正常。”达尔文把徽章丢到垃圾桶里,若有所思地说,“牛顿不仅是附小的客座教授,同时也是理学院的院长,权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我们只是几个一年级的学生,别说在两大学院里就职,就连汉字都还没认全呢,现在就与他对上已经不能用不明智来形容,简直就是愚蠢至极。”
  “那怎么办?我已经对上了啊!”胡克哭丧着脸,刚擦干的眼眶又开始出现了红肿的迹象。
  “你又没得罪他。”达尔文隔着栅栏拍拍胡克的肩膀,理智地分析,“你被罚是因为在走廊上扮小怪兽辣到了牛顿的眼睛,但你既没有侮辱他,也没有殴打他,甚至在他开出罚单以后非常听话地执行了,怎么能算得罪他呢?像莱布尼茨这种故意发明个徽章,充满恶意地冲到牛顿面前去挑衅他的行为,才叫得罪他吧?”
  好像……有道理?
  胡克懵懂地点头,虚心求教:“那我该怎么办呢?”
  “乖乖受罚,别找死。”达尔文祭出七字口诀,言简意赅,“就像我走路时遇到了一只挡路的蜗牛,我顶多把它一脚踢开,不会费心记住它壳上的花纹以便日后再找他的麻烦一样,如果你听话地在笼子里呆到放学,没有乱吃除了香蕉以外的食物激怒牛顿,也没有傻乎乎地被莱布尼茨忽悠,牛顿就不会再找你麻烦。像他这种大人物,要干的事多着呢,没空盯着你不放。”
  “真的吗?”胡克眼中燃起希望,后怕地拍拍胸口,“还好你们把莱布尼茨赶走了,不然我就惨了,你懂得可真多。”
  宋安安也觉得达尔文才六岁就能把牛顿的心理分析地头头是道很不科学,但考虑到历史上他作为一个生物学家的敏锐的观察力,以及他对西方心理学产生的影响,达尔文能一阵见血地为胡克指明道路似乎也不那么难以接受了。
  也许天才就是这么早熟?
  看看笼子里已经满血复活的胡克,宋安安无奈地摇了摇头。
  “但我其实也觉得牛顿很讨厌。”胡克机智地把嘴巴埋进膝盖里,防止被监控拍到嘴型,“虽然莱布尼茨看起来像个神经病,但他有句话我很认同,牛顿这种人看第一眼就会恨不得跳起来打爆他的头,超级无比讨厌!”
  宋安安:……可以的。
  据说历史上的胡克真的跟牛顿打过架,只不过胡克身材矮小,不及牛顿强壮,没能打过牛顿而已。
  但这里毕竟是另外一个时空了。
  也许她该传授胡克一些武术?他现在才六岁,如果苦练童子功,未必没有一雪前耻的机会
  宋安安瞥了眼胡克的小身板,陷入沉思。
  第21章 隐身
  达尔文的分析非常正确,在胡克规规矩矩地当了一天的大猩猩后,一年级的孩子们就再也没见到过牛顿,校园生活重新回归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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