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世人爱说,稀世珍宝。珍宝之所以无价、难求,归根结底都体现在一‘稀’字上。
人们有个共通点,越是缺什么,就越是爱什么。
村里庄户人家,穷得厉害,那是一个铜板丢了都的心疼个老半天。
可若换了富贵人家,别说一个铜板,就是半吊子钱不见了,那也觉得无所谓,半点不心疼。
有之,区区半吊,也做不到锦上添花,失之,也无甚大碍,反正一头毛,掉一根谁会心疼?除非是三毛。
沈家若只沈鸟鸟一个,再生不出来,那么即使沈鸟鸟蠢笨如猪,那沈正阳都不会嫌弃他、厌恶他。
毕竟就这么一个。
可事实是,沈正阳不只沈鸟鸟一个,他底下孩子多了去了,如今也正直壮年,想要孩子,夜里勤快一点就行了。
因此沈鸟鸟与他而言,同那半吊子钱一样。
人,生而复杂,也多化。
有人天生就善良温顺,有人天生就侠肝义胆,也有人心眼子比针尖小,更有人坏得直流油、薄情寡义到让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相对哥儿,沈正阳其实更为喜欢姑娘,但对于赵云澜,他感情是复杂的。
不得不说赵云澜模样是挺出色的,面容清秀,天生骨子里就带着一端庄雅正的味儿,且气质疏离,瞧着人时总是冷冷冰冰、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他当初确实是有些沉迷于他这副样子,想把他从云端摘下来,狠狠践踏蹂/躏,想看他在床上是不是也能这么一副清高的样子。
刚开始,他确实是享受赵云澜那失控的样子,可久了,便也觉得有些腻歪,毕竟赵云澜在床上实在是无趣,死鱼一样,不愿同他玩花样也就罢,连床都不会叫一声。
而且赵云澜以前还对他有几分尊敬,可自他开始纳小后,赵云澜便开始同他相敬如宾,而后更是因着一个有问题的孩子,同他闹起来,此后再见到他,便沉着个脸,活像欠他银子不还似的。
沈正阳实在是搞不明白,赵云澜到底是怎么想的。
沈鸟鸟是他亲生的不错,可再怎么样,他终究也只是个哥儿。
沈耀华却是不一样,这是他的儿子,沈家第一长孙,沈鸟鸟如何同着沈耀华比?
沈耀华虽不是赵云澜亲生的,但他是沈家主君,孩子见了他,好歹也叫他一声爹,如此,赵云澜竟还闹着让他去罚沈耀华母子俩,这不是开玩笑吗?
沈家以后终归是要有个继承人的。
赵云澜心胸委实太过狭隘,没有容人之量,不能为着沈家着想,他要是心里有沈家,就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做不到,这也就怨不得他了。
沈正阳先头对着赵云澜也有气,但这些年过去,随着年龄的增长,赵云澜越来越好看了,举手投足间全是斯文、疏离的成熟气质。
沈正阳目光落在他脸上,不由一暗。
自沈鸟鸟出生后,他就没怎么关注过赵云澜,偶尔见面,他也曾未有心细看,这会儿见对方,一副憔悴的,柔弱可欺的样,和记忆中那倔强的模样微微有些偏差,心里不免的有些瘙/痒,眼神也不由的有些热。
他伸出手,扶住了赵云澜,似乎没察觉到他微微的抗拒,缓声安慰道:
“你这说的什么话,鸟鸟到底也是我的孩子,他不见了,我这当父亲的,难道还能无动于衷不成?我也急,但这事急不来,你别担心,保重身体,我立马去寻我表弟,让他帮帮忙。”
赵云澜抬眸看他:“多谢。”
“一家人,何须如此。”沈正阳又宽慰了两句,搁在赵云澜肩膀上的手掌意味不明的动了动,慢慢移到了对方的腰间,然后不由自主微微俯下/身,就想去亲他。
湿热的,带着些微酒气和胭脂味的气息扑面而来。
赵云澜垂下眼,全身都叫嚣着抗拒,他最厌恶沈正阳身上这股让人反胃的气息,于是不动声色的微微避开。
看他侧开脸,沈正阳一顿,而后站直了身,等着赵云澜走了,他脸上那急切、担忧之色,顷刻之间褪了个干净。
管家见他靠坐到椅背上,幽幽的晃着茶杯,上前一步:“少爷,那老奴去备份礼?”
“不必。”沈正阳挥挥手:“你先下去吧!”
管家蹙着眉:“那……不去找表公子了吗?主君他……”
“他那里我自有分寸。”沈正阳无所谓的道。
沈管家伺候他多年,是闻弦歌而知雅意,这会儿立马懂了。
大少爷这是压根就没想着去傅家,刚那一番话也不过是说着哄哄人罢了。
反正去不去的,主君也不晓得。
到时候少爷说去了,也拜托府衙的帮忙找了,不就行了。
难不成主君还能跑傅家去问真假不成?
傅家同着沈家,虽是有些亲戚关系在,但有些情,是用一次少一次。
傅家如今是起来了,人是仕徒之家,而沈家乃商贾,地位本就比人矮了好几节,若是鸡皮蒜毛的小事儿都求上门去,多了人家难免的厌烦不喜。
沈鸟鸟,还不足以他动用这个人情。
沈正阳靠在椅背上,盯着桌子袅袅茶雾,嗤笑道:“我那老丈人,当真是越来越不中用了。”
先是家中老奴背叛,如今竟还糊涂到把孙子都给整丢了。
“就这,也不知道他当初咋的把生意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