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宋黎戳了戳方形的胡萝卜片:“这是?”
程弋拉过椅子坐下:“哦,这是胡萝卜。”
“怎么这么小?”宋黎稀奇的看着它,转了转眼睛。
“新品种吗?”
“不是啊,它就这么大。”
宋黎脑子突然出现了一个想法:“你……该不会把萝卜削成长条切的吧?”
说到一半他就忍不住笑起来,看他这个样子,程弋也知道自己的处方法不对,脸上一阵灼热感。
“味道差不多。”
宋黎笑够了,很给面子的吃了一大口。
“我下次教你啊。”
“好,你多吃点。”
宋黎如愿以偿上了q大的建筑系,最近他一直在忙着准备一个建筑设计比赛,整天都在教室里做模型,白天都看不见他的人影。
“对了,生尘已经回江城了,你呢?你毕业之后想去哪?也回江城吗?”宋黎状似不经意地问。
江城……
他离开江城已经有两年了啊。
两年间他没有回去过一次,曾经他喜欢飙车,每次不高兴就去飙车,因为他总是不高兴,所以江城都不知道绕了几回,他把郁结留在了江城的路上,可是它们不会随风逝去,每当程弋踏上熟悉的道路,看到熟悉的街景,抑郁的情绪就会再一次缠上他。
所以他从不让自己会想起程家,会想起程方,会想起江城的一切,他出生成长的地方那么美好,却没有给他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
如果可以,他想离江城,离他的过去远远的,这也是为什么他总是回避药生尘。
不只是因为药生尘是他的同学,也不是因为他没有听从药生尘的安排,自作主张跟父母吵了起来破坏了药生尘的计划,而是因为在药生尘面前他好像什么都藏不住,他的一切都被药生尘尽收眼底,药生尘那双漆黑的诡异的眼睛总能让他回想起无尽的深渊。
但是如果宋黎想回去,其实已经过了两年,他已经忘记这一切了。
“我都行,你想去哪?”
宋黎说:“我想留在京畿。”
他在江城已经一无所有了,没什么好留恋的。
于是,两颗一无所有的蒲公英决定在新的地方发芽了。
但是有一棵菟丝花不行。
“我是爬藤植物,得找根杆才能活啊,求你了,送佛送到西行吗?我什么都会做的。”
这是得知药院长走马上任第一时间来攀关系的姚星雨。
他已经知道自己当年吃的是山楂丸了,在独自生了一个短暂的闷气之后就飞快地把自己哄好了。
经过几年的相处,他发现药生尘也没那么吓人,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他还是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
药生尘已经放弃了想让姚星雨自立自强的念头。
“等你找不到工作的时候再说吧,还有,菟丝花是寄生植物,不是爬藤植物。”
姚星雨嘴角疯狂上扬,又努力克制不要让自己太过猖狂导致他面部扭曲,眉毛跟跳舞似的。
至于药生尘的小嘲讽,笑话,他姚星雨这么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这点毛毛雨他还不放在眼里,反而万分谄媚地道:“是是是,还是您知识渊博,我还得多向您学习。”
一个字能拐十八个弯,药生尘一时分不清他是真的在谄媚,还是在嘲讽,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和大脑都受到了污染,既膈应又恶心,跟背后有狗追似的挂了电话,一点不想跟姚星雨多说什么。
大概这种书里的世界是有什么魔力的,总能让主人公撞到各种不多见的场合,比如现在,金衔玉正正好好就看到了药生尘一脸嫌恶、一言难尽的表情。
向来对药生尘的情绪十分敏感、万分体贴的金衔玉主动说:“没关系,如果你不喜欢我们就不去见他们了。”
反正对于金衔玉来说,金昌运和金夫人远没有药生尘重要。
“嗯?”药生尘又猜到是金衔玉误会了。
“跟这件事没有关系,是姚星雨。”
金衔玉叹了口气,想起这件事就头疼。
他低着头,远远看过去就像一朵忧郁的蘑菇,药生尘好笑地拍了拍蘑菇的伞盖:“这么愁啊。”
“嗯——”金衔玉的声音拖得长长的,好像在用这种方式发泄心中的郁闷一样。
小猫给了自己一爪子清醒一下,开始自己哄自己:“我们就在哪吃顿饭就走行吗?”
非必要情况,他不喜欢任何人打扰他和药生尘独处的时间。
平时没有办法,他总得去工作,而药生尘也不是他的附属品,不能走到哪带到哪,他得尊重药生尘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权利。
于是他们的相处时间肉眼可见的变短。
药生尘捏捏金衔玉的脸:“当然可以。”
药生尘做饭的时候金衔玉往往会帮他洗菜,然后坐在一边陪他。
迅疾的水流给这间厨房增添了一分嘈杂,金衔玉穿着一身简单的家居服,洗过吹干后的头发柔顺地搭在白玉的后颈,看起来无限的温柔。
很久之前,金衔玉的衣柜就被药生尘接手了,现在他的一应服饰都由药生尘打,没办法,如果要金衔玉自己来,他肯定又是清一色的黑西装,每天的生活都是前一天的复制粘贴,活得像个规则怪谈。
药生尘突然笑出声。
金衔玉对于药生尘的动静往往都是十二分的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