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旁边一位身着红衣的艳丽女修闻言,嗤笑一声:“能有什么风声?我等区区散修,如浮萍般漂泊无依,哪里够得着那些大人物的圈子。”
年轻男修脸上闪过一丝尴尬,挠了挠头:“我就是随口问问,万一能探到点消息,卖给紫霄仙宫,也能赚一大笔灵石不是?”
“我看呐,那魔尊早就死透了!”另一桌的络腮胡大汉猛地放下酒碗,震得桌面嗡嗡作响,“那大魔头人人得而诛之,当初正魔一战,他被抽筋剥皮剔骨,丹田都碎了,修为尽废,就算侥幸逃脱,又能活多久?魔界那等凶险之地,他一介废人,怕是早被魔物吃得渣都不剩了!”
红衣女修闻言,似是有些感叹:“话虽如此,倒也可惜了。若不是被紫霄仙宫的圣女拔走了护心鳞,又遭上百门派围攻,他也不至于落得这般下场。”
“你可惜他做什么?”络腮胡大汉瞪了她一眼,语气不善,“这种杀人如麻的魔头,死了才好,省得危害人间!”
女修抿嘴一笑,眼底闪过几分玩味:“我可惜的是那张好皮囊啊。听说魔尊于渊姿容无双,俊美得惊天动地,就连正道公认的第一美人明心剑尊,在他面前也要略逊一筹呢。”
“哼,若当时明心剑尊在场,早一剑斩了那魔头,哪会让他有机会用秘术逃脱!”大汉愤愤不平地灌了一口酒。
冯秋兰默默收回目光,专心吃着碗里的粥。
这些年,她几乎快要忘了,自己穿进的是一本书。
一本关于仙宫圣女救赎残暴魔尊的修仙文。
若没记错原文剧情,此时的魔尊于渊,已经成功重塑肉身,不日便会返回魔界。他一边整合旧部,扩张势力,一边疯狂寻找失踪的圣女,整个人都处于失去心爱之人的疯魔状态。
因久寻圣女不得,后续剧情中,于渊会彻底陷入癫狂,血洗各大正道门派,引发整个修仙界的震荡。
就在他准备毁天灭地,拉着所有人同归于尽之际,圣女会恰时出现,回到他身边以身饲魔,用爱情治愈他、救赎他,最终让他神智清醒,避免了一场灭世灾难。
虽说冯秋兰穿的是篇救赎文,但它套用的世界背景,却是另一本仙侠师徒虐恋文。那本师徒文的男主角,是正道武力第一人、紫霄仙宫的明心剑尊,女主角则是他疼宠有加的小徒弟。
而魔尊于渊,在那本师徒文里,只是个身世凄惨、心狠手辣、阴暗偏执的男二号。
他年纪轻轻便成为魔界一方霸主,却在渡化神雷劫时被心魔所困,心魔入侵后,他对世人的仇恨无限放大,一心想要毁灭世界,拉着所有人共沉沦。
最终,他被明心剑尊师徒双剑合璧斩杀,可他执念太深、戾气太重,死后魂魄不灭,化为厉鬼为祸人间。无奈之下,正道修士只能将他的灵魂与残存肉身一同镇压在荒芜的地下世界,让他日夜承受阵法对灵魂的磨灭之苦。
或许是这个男二号的人设太过凄惨悲情,打动了许多读者,某个来自现代的灵魂穿越而来,成了紫霄仙宫的圣女周玲漪。
周玲漪绑定了攻略系统,借着穿书者的记忆,一步步接近于渊,用爱情救赎并驯服了这个大魔头,让他没有造下滔天杀孽,也避开了原本那般悲惨的下场。
冯秋兰忍不住想,这般关于圣女救赎魔尊的爱情故事,确实算得上美好。
如果,她不是书中那个注定会被波及的小配角的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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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丑男人
冯秋兰是胎穿。
在古代山村的泥墙土屋里生活了五年,前世的记忆像被蒙上了一层薄雾,那些钢筋水泥、电子产品的画面渐渐模糊,只剩些零碎的片段,偶尔在梦中一闪而过。
直到拜入烟霞派,开始修炼吐纳后,她的记忆力骤然增强,那些被遗忘的碎片竟慢慢清晰起来。再加上平日里听同门弟子闲聊修仙界的奇闻逸事,“于渊”“周玲漪”“紫霄仙宫”“明心剑尊”这些关键词一个个对上号,她才猛然惊觉——自己竟然穿进了前世看过的一本救赎小说里。
那天夜里,她借着月光,用只有自己能看懂的加密符号,在纸上奋笔疾书,把能想到的剧情从头到尾记了下来。
写完后,看着纸上那个只出现了寥寥几笔、连名字都差点被作者忽略的小角色,冯秋兰欲哭无泪——她竟是书中一个无足轻重的替身,死得不明不白。
她现在所处的时间线,恰在圣女周玲漪第一次死遁之后。
彼时,魔尊于渊已重塑肉身返回魔界,失去挚爱的痛苦让他彻底疯魔,每日在魔宫之中滥杀无辜,魔将们为了压制他的戾气,四处搜寻与周玲漪身段相似的女子,用秘法易容成女主的模样,送到他身边服侍。
冯秋兰,就是那十个替身之一。
原身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修士,被选入魔宫后,竟看上了于渊那张惊为天人的皮囊,自持是“特殊”的替身,在魔宫肆意蹦跶,最后不知天高地厚地试图爬床,被彻底失去耐心的于渊一把拧断了脖子。
对如今只想安稳活到老的冯秋兰而言,这已然是惨绝人寰的死法。
她对着空气脑补了无数遍自己被拧断脖子的惨状,心脏骤然一紧,下意识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脸颊。
满天神佛保佑,她这些年好吃好喝,把自己养得白胖圆润,跟周玲漪那种纤瘦窈窕的身段半点不沾边,那些魔将再怎么挑,也万万挑不到她头上吧?
——
十万大山与凡俗界的交界处,坐落着一座临仙城,这是她返回凡俗界的必经之路,也是最后一站。
十万大山巍峨广袤,烟霞派本就位于大山外围,可此去临仙城,仍有三万多里路程。
当初带她下山的仙人,一路用飞行法器飞行,除去休息时间,还走了两个月才到门派。若是普通人仅靠双脚,哪怕走直线,也得一年才能走完,更别提山中遍布湖泽密林、妖兽邪祟,许多地方无路可走,往往要绕着险地、攀越丛山峻岭才能前行。
冯秋兰多方打听后,终于选定了一条最稳妥的路线——托付给四海镖局。
这家镖局在栖霞城口碑极好,专门给修为低微的修士提供护送服务,按距离收费,凑满三十人便出发。客人多了,平摊下来的费用不算昂贵,对她这种练气三层的底层修士而言,保命才是头等大事。
可当她赶到四海镖局,报完名再确认价格时,心疼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什么?不是每千里两块灵石吗?怎么突然涨价了?”
镖局东家是个充满风韵的大娘,据说是以武入道,当年在凡俗界便是赫赫有名的武林至尊,开的镖局遍布各地。踏入修仙界后,她又重操旧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听见冯秋兰的抱怨,大娘眉头一皱,手中丝质手绢轻轻一甩,带起一阵清雅的香风,拍在她脸上。
“我说小胖姑娘,那是往年的价!”大娘语气带着几分不耐,“如今烟霞派大肆赶人,几百上千的杂役弟子,除了少数死赖着不走的,剩下的都要回凡俗界。这生意扎堆来,我们镖局的兄弟忙得脚不沾地,总不能让兄弟们白干活、不吃饭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冯秋兰苦着脸,“只是涨得也太离谱了,以前每千里两块,现在直接涨到六块,就算把我卖了,也凑不出这么多灵石啊。”
大娘上下打量她一番,灰褐色的长裙洗得有些发白,脸上素净无妆,唯一的装饰便是包在发髻上的素色头巾,腰间挂着的储物袋更是最低档的货色,浑身上下都透着“穷酸”二字。
“你也是烟霞派被赶下山的?”大娘问道。
冯秋兰连连点头,语气带着几分委屈:“正是。若不是资质实在太差,我也舍不得离开门派。散修的日子太苦,打打杀杀的我怕得很,还是回凡俗界当个富家翁,安稳度日才自在。”
大娘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你倒是看得通透。”
冯秋兰搓了搓手,脸上挤出谄媚的笑:“东家,您人美心善,能不能通融一下,给我便宜点?您也知道,我们杂役弟子一年的俸禄就那么点,存点灵石全是从牙缝里抠出来的。”
她长得圆滚滚的,笑起来眉眼弯弯,透着股喜庆劲儿,再加上低声下气的模样,倒让大娘心里的不耐消了几分。
“行吧,给你算每千里四块灵石,这已经是最低价了!”
冯秋兰飞快在脑海里盘算:三万里路程,每千里四块灵石,总共要一百二十块!她身上所有灵石加起来也才一百一十块,若把储物袋里的丹药、灵草全卖掉,肯定能凑齐费用,可那些都是她的救命老本,卖了之后一路上的吃喝用度、应急所需,又该怎么办?
她脸上一阵抽搐,硬着头皮还想再讨价还价:“东,东家,您看能不能……”
“免谈!”大娘白眼一翻,衣袖一甩,转身就往内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