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书中的男主角,魔尊于渊,怎么会出现在这临仙城的海底?这和她记忆中的剧情,偏差也太大了!
电光火石之间,她忽然记起原文中不起眼的一句话——魔尊逃出紫霄仙宫后,蛰伏十年,暗中潜入临仙城海底深处的一座上古密宫,在密宫的血池中浸泡七七四十九日,吸尽万族精血,得以重塑肉身、恢复巅峰修为。
也即是说,于渊出现在这里,是为了泡血池恢复修为?可按照原文的时间线,他明明应该早就完成重塑,返回魔宫了才对,怎么会偏偏在这个时候现身?
不过,这些杂乱的思绪也只是一闪而过。
冯秋兰的心中没有多余的好奇,只有浓浓的忌惮与恐慌。她最怕的,是于渊恢复修为返回魔宫后,因寻觅圣女不得而彻底发疯,到时候,她这个身形与圣女高度相似的小配角,会不会又被当成替身,强行抓回魔宫?
一想到原著中那些凄惨的替身结局,冯秋兰便浑身发冷,脑门冒出一层细密的冷汗。
“走走走,我们快走,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她再也不敢停留,一把拉住许天逸的手,拉着他快步登上刚才选中的灵船。
直到灵船缓缓启动,朝着凡俗界的方向驶去,她站在船头,望着越来越远的断界岛,一颗悬着的心才彻底放下。
过了一会儿,灵船平稳地行驶在海面上,冯秋兰掐诀凝出一面落地水镜,对着镜子左照右照,神色带着几分忐忑。
“怎么了?”身旁的男人察觉到她的异样,轻声开口问道。
“许天逸,我是不是又肥了?”冯秋兰伸出手指,掐了掐腰上的软肉。
“是有点。”男人如实回答,又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悄悄补充道:“不过,你什么样,我都喜欢。”
冯秋兰看着水镜中那个中等身高、体型微胖的丰满少女,眉眼圆润,脸颊还带着淡淡的婴儿肥。
幸好幸好,这段时间一路逛吃,又养得丰腴了些。
——
十天转瞬即逝,灵船劈开层层海浪,以极快的速度行驶在茫茫大海上。
秋风瑟瑟,浪花涛涛,一群海鸟展翅飞过。
冯秋兰站在船头,望见远处的大陆慢慢浮现,心中感慨万千。
去年初秋,她带着许天逸,从栖霞城出发,一路披荆斩棘,跨过重重高山,涉过万千湖水,看过四季轮换、昼夜交替,也历经了种种磨难。对于当初力量微弱、连自保都困难的她而言,这段跨越修仙界与凡俗界的旅程,是多么的不容易。
耗时整整十三个月,历经千辛万苦,她总算成功回到了凡俗界,终于可以卸下一路的疲惫与警惕,为这段艰辛的旅程划上一个圆满的休止符。
冯秋兰和许天逸相伴走下灵船,待双脚踏踏实实地落在土地上,她感到一阵轻快和安宁,仿佛身体和灵魂一起回到了归处。
她正要为身旁的许天逸介绍此方地界的名称,却不料对方猛地喷出一口鲜血,殷红的血迹染红了他胸前的青衣,他的脸色也瞬间变得苍白如纸。
“你怎么了?”冯秋兰被吓了一跳,急忙取出一方干净的手绢,为他擦拭嘴角的血迹。
“我无事。”男人虚弱地笑了笑,暗中用神识感应着那具放出的血影分身。
逃了十天,硬生生将谢明澈引到金乌十三岛,怕是已经达到极限,自爆身亡了。
冯秋兰哪里肯信,连忙从储物袋中取出丹药,喂他服下:“还说没事,你都吐血了,快把药吃了。”
男人顺从地咽下丹药,柔声安慰:“可能是昨晚修炼时,一时不慎岔了气,导致筋脉逆行,受了点轻伤,不碍事的。”
“修炼要稳扎稳打,急不得的!”冯秋兰皱着眉,语气严肃,却难掩关切,“以后万不能这般急功近利了,知道了吗?”
“嗯,再也不会了。”他轻轻点头,目光落在她担忧的脸庞上,感到异常的满足和愉悦,好似裹了一层蜜,连分身自爆带来的反噬,都没有刚才那般疼痛。
可这份满足与愉悦过后,一丝难以言喻的不安,又悄然涌上心头。他忽然害怕,这份难得的温暖,这份属于他的牵挂,终究只是暂时的,像是握在手中的沙,迟早要从他的指尖溜走,再也抓不住。
“走,我扶你上马车,你先好好调息,养养身子。”冯秋兰将早已准备好的车马从储物袋中取了出来,稳稳地停放在面前的空地上,又熟练地给灵马套好了缰绳,动作利落而细致。
男人顺势往她的肩头靠了靠,一脸虚弱无力的模样。
冯秋兰见此,心中愈发怜惜,半扶半抱,小心翼翼地将他扶进马车车厢,又细心地为他铺好柔软的垫子,叮嘱他好好歇息。
——
凡俗界地域辽阔,山河连绵不绝,其上大小国家林立,偶有战火纷争,却也自有一番人间烟火气。
这里的灵气极为稀薄,远不及修仙界的万分之一,因此修仙者的数量并不多。那些在修仙界晋升无望、被迫返回凡俗界的修士,大多会找一处灵气相对浓郁的深山幽谷隐居起来,不问世事,安安稳稳地度过余下的岁月。
是以,凡俗界的修仙者虽然罕见,却也并非传说中的存在。据冯秋兰所知,一些有权有势的皇亲国戚、豪门贵胄,常会以重金和丰厚的待遇利诱修仙者,请他们担任府上的客卿,为其护佑家族平安,或是指点后辈修炼。
大夏国雍州府青阳县外五十里处,有一座依山傍水的小山村,名叫冯家村。这里山清水秀,民风淳朴,正是冯秋兰的家乡。
冯家村原本并不算富裕,村民们大多以种地为生,看天吃饭,日子过得颇为清贫。
可自从十二年前,有修仙者从冯家村带走了三名有灵根的孩童后,村子里便多了三家富户。其中,住在村西头的那一家,因子嗣众多,家境相较于另外两家,要稍差一些。但即便如此,也比村子里其他那些靠地里刨食、朝不保夕的农户要强上太多,平日里三天两头还能吃上精细的白米饭,逢年过节,更是能吃上肉、穿上新衣裳。
村子旁的小溪边,溪水清澈见底,潺潺流淌。
几名包着头巾,身着粗布衣裳的妇人,正蹲在溪边的青石板上,一边浆洗着家中的旧衣,一边低声闲谈。
“听说了吗?二柱嫂家的儿子,前几日刚过了院试,如今已是正经的童生功名了!若是再努努力,再过几年考上乡试,那就是秀才老爷了。”
“可不是嘛,那可是秀才老爷啊,何等风光,见了县太爷都不用下跪行礼,还能免了家里的徭役赋税,这一年下来,能省多少银两,少受多少罪。”
“说起来,二柱嫂以前过得那般苦,在冯家任劳任怨、做牛做马,被恶婆婆磋磨,谁见了不叹一声可怜。可自打她生的三丫,也就是秋丫头,被仙人接走后,她那恶婆婆,头一个不敢再给她甩脸色,还做主买了两个丫环伺候她,现在的二柱嫂,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什么活都不用干,养得白白胖胖,跟个富太太似的!”
“可不是嘛,你说她的肚皮咋就那么争气,偏偏生了个仙人苗苗,这可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哎,要是我也能有这份福气,生个能被仙人看中的娃娃,哪怕让我少活十年,我也愿意!”
“谁不是呢……也不知当年的仙人还会不会再来,这些年,村子里的娃娃一个接着一个出生,可再也没有哪个被仙人看中过了……”
就在妇人们闲谈之际,冯家村外的乡间小道上,一辆装饰朴素的马车缓缓驶来,车轮碾过土路,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灵马步伐稳健,不快不慢,朝着村子的方向行进。
冯秋兰坐在半开的车窗前,掀着车帘,目光望着眼前久违的小山村。
熟悉的青山,清澈的小溪,低矮的茅屋,还有远处田埂上劳作的村民,一切都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可她的心中,却生出了几分近乡情怯的忐忑。
马车停在小溪边,冯秋兰跳下车厢,朝着溪边的几名妇人打招呼,温和地问道:“这位婶婶,劳烦问一下,冯田旺的次子冯二柱,如今家住在哪里?”
十二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她也不知家里人是否还住在原来的三间土房子里,或许,他们早已分了家,搬到了别处,过着安稳的日子。
被问话的胖婶抬起头,看到一位圆润娇俏的少女,虽然穿着朴素的衣裙,没有佩戴什么首饰,可举手投足之间,却自带一股与众不同的气度。
胖婶愣了愣,下意识地问道:“你是?”
“我是冯秋兰,我娘叫刘巧云,我爹叫冯二柱。请问婶婶,他们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