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俞宁看着这一切,含笑,但眼眶却有些酸了。
*
好和美,好仁善啊。
街道对面的廊下阴影里,白新霁斜倚着砖墙,唇角勾起一抹冰冷到极致的弧度。
在他的指尖,一片山茶花瓣被碾碎,汁液迸溅了满手。
待二人身影没入客栈后,白新霁才缓缓自阴影中踱出,停在正捧着木碗欲离开的乞儿面前。
他蹲下身,与那脏污的小脸平视,歪了歪头,琥珀色的眼眸流转着甜蜜而诡异的柔光。
“哎。”他似是好奇,“你说,方才送你钱的那个男的,你觉得他是个好人么?”
乞儿茫然抬头,对上那双看似友好的眼睛,本能地点了点头:“恩公自然是好心的,他……”
话未说完,白新霁忽然站起身,毫无预兆地抬脚,狠狠踹在乞儿瘦弱的肩头。
“砰”一声闷响,乞儿猝不及防地被踹翻,木碗脱手,银元滚落了满地。
“是么?”白新霁垂眸,居高临下地睨着地上惊恐瑟缩的小小身影,方才那点虚假的温和笑意早已消失殆尽,只余一片漠然,“我不喜欢这个回答。”
他的语调天真,却字字淬毒。
“这个回答,就和你这个人一样……”
“碍眼得很。”
他随意地挥了挥手。
一道黑影不知从何处窜出,不过眨眼之间,地上那乞儿,连同那只破碗与滚落的银元,俱消失得干干净净,了无痕迹。
白新霁立在原地,抬首望向客栈二楼某扇已然亮起灯火的窗牖,眼底戾气翻涌。
“一家人?心连着心?”他低低重复,忽而轻笑出声,笑声在寂静的长街上荡开,令人毛骨悚然。
“那便看看……”
“这颗心若被生生剜出来,还能不能连在一起。”
第64章
子时三刻,万籁俱寂。
客栈二楼最东侧那间上房的窗棂被无声地撬开,月光流泻而入,在地面铺开一洼亮银。
白新霁斜倚窗边,面无表情地望着榻上熟睡的少女。
乍看是毫不在意的冷淡,可若细细瞧去,他那双琥珀色的眸子却在黑暗中流转着粘稠的光,掺杂着痴迷的、几乎要将眼前人拆吞入腹的欲-望。
俞宁睡得很沉,眉宇间的欢悦尚未完全褪去,唇角仍噙着一丝柔软的弧度。她侧身蜷卧,一手轻轻搭在枕边,呼吸均匀绵长,一点也不设防。
像一朵绽在夜雾里的小兰花,纯白的、干净的,同她这个人一样,纯良而不谙世事,仿佛永远也不知道这世间的阴影能有多么浓重。
白新霁一步步走近,影子随他移动,缓缓爬上床沿,最终覆过俞宁的脸。
他在榻边驻足,俯身,近乎贪婪地凝视着她。他的视线描摹过她微颤的眼睫,饱满的、带着一点肉感的唇,最后定格在她细弱的脖颈上。
真想……就这样掐下去啊。
用这双曾沾染过无数鲜血与污秽的手,扼断这截脆弱的颈子,让那双总是盛着温软笑意的眼睛永远闭上,让那张总是吐出让他心绪翻涌话语的小嘴再也发不出声音。
这样,她就再也不会用那种眼神看向旁人,再也不会让他明明恨得咬牙切齿,心底却又翻涌起陌生而令人厌恶的渴求。
白新霁伸出手,苍白修长的手指在距离她脖颈寸许处停住,终究没有落下。
“为什么……”他微笑着,可声音却低哑得像从喉咙深处碾磨而出,颇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为什么偏偏是他?”
为什么是徐坠玉?为什么不是他?
为什么他拼尽全力,辗转两世,却始终得不到半分真心?
白新霁靠得极近,脸几乎要贴上她的,温热的呼吸彼此交缠,猝然冲开了另一段记忆。
那并不属于这个仙侠世界。
*
公元3035年,全球首例人类异变,一传二,二传三。异变者再无神智,史载为“丧尸”。
自此,天是暗的,水是浊的,风里永远裹着腐臭,人……也是恶意的。
白新霁出生时,世界已崩坏多年。
他没有见过蓝天白云,没有尝过清甜的水,只在脏污的书页上见过所谓的盛世太平。
他印象最深的,是是母亲被啃噬得面目全非的残躯,和地堡之外永无止息的的嚎叫。
母亲是在他五岁时走的。他的父亲则更早,死于他出生之前的一次搜寻任务,连尸骨都未曾寻回。
双亲皆故,从此他学会一个人挣扎着活着。
他成长得很快,不过半大的少年,却已能冷冽地将磨尖的金属片精准捅入丧尸腐烂的眼窝。
为了半块发霉的面包,他毫不留情地割开了另一个孩子的喉咙。温热的血溅了满脸,他舔了舔唇,觉得味道咸腥。一次不道德的杀戮,能让空瘪的胃部暂时停止绞痛。
后来,他凭着那股不要命的狠劲和足够好用的脑子,渐渐拉拢起一支队伍,人数愈聚愈多,最终在废墟中建立起一处避难所。
他制定严酷的规则,分配有限的资源,带领着幸存下来的人们,在行尸走肉的围困中求生。
人们敬畏他,依赖他,称他为“首领”。
他曾以为自己终于有了同伴,有了需要拼死守护的人和事,他们彼此需要,彼此交付真心。
直到那次规模空前的丧尸涌向基地,防线溃散,弹药耗尽,所有人都明白,守不住了。
撤退的命令下达时,白新霁主动留下断后。
他将最后一批幸存者送上唯一能发动的卡车,自己则握着已卷刃的长刀,背对着他们,面向铺天盖压来的尸潮。
“快走!”他嘶吼。引擎轰鸣,车轮碾过碎骨与瓦砾。
他听见车辆远去的声音,心底竟奇异地平静下来,甚至生出一丝近乎悲壮的慰藉。
他并不惧怕死亡,因为他曾体验过关怀,为自己的珍视之人而死,他不后悔。
可就在这时,一声枪响自身后传来,不是射向丧尸,而是射向他的腿。
剧痛猝然炸开,白新霁踉跄着跪倒在地,难以置信地回头。
卡车厢里,一张张熟悉的脸遥遥地看着他,那个他曾经从丧尸口中救下、亲手教授枪法的少年,正颤抖地举着枪,脸色惨白,嘴唇哆嗦着:“对、对不起,首领……它们追得太快了……需要、需要一点时间……”
需要时间。
所以,用他的命来换。
那一瞬间,白新霁没有愤怒,他只觉得荒谬,觉得可笑,胸腔里空荡荡的,冷风呼啸而过。
原来他拼死守护的同伴,不过是一群随时可以为了多活几秒,就能将他随意舍弃的、自私卑劣的虫豸。
卡车绝尘而去,尾气混着尘土扑了他满脸。而他则握紧卷刃的刀,猩红着眼,一刀一刀,机械地砍向周遭涌来的一切活物。
世界都被染成了红色。从此以后,也只余红色。
白新霁没有死在那次尸潮里。
依凭着滔天的恨意以及顽强的求生本能,他活了下来。拖着一条废了的腿,在尸骸间独自爬了整整三年。
他终究还是没逃过被丧尸撕碎的命运,一息尚存之时,他眼前走马灯般闪过这凄惨的一辈子。
真冷啊。他迷迷糊糊地想。
这操蛋的世界,这操蛋的人心。
若能重来,若能去一个没有丧尸、没有背叛、有蓝天白云的地方,该有多好。
然后,他睁开了眼。
映入眼帘的,是缀有瑞兽祥纹的锦绣帐幔,鼻尖萦绕着清雅的、陌生的熏香。身下是柔软如云的锦缎床褥,窗外传来清脆婉转的、他从未听过的鸟鸣。
他成了人界大雍朝的太子,白新霁。
崭新的世界,尊贵的身份,完好健康的身体,这是他曾梦寐以求的正常生活。
起初,他是真的狂喜,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命运的补偿。
他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太子,勤勉政事,尊敬父皇,友爱兄弟。
他学着这个世界的礼仪,读圣贤明经,学治国律法,试图用这些光鲜亮丽的东西,麻痹掉因过去不堪往事而遗留的隐痛。
直到他渐渐发觉,无人爱他、也无人真心怜他。
父皇赏识他的才华与能力,却也仅止于此。他是父皇手中最好用的一枚棋子,用来权衡各方势力,博弈朝堂。
他曾无意间听见父皇对心腹重臣冷漠道:“太子……可用,但需时刻敲打,不可令其坐大。”
而他的那些皇兄皇弟,表面兄友弟恭,背地里却无时无刻不在谋划着如何将他拉下储君之位,甚至想让他去死。
书房里被替换的,带有慢性毒药的墨锭;围猎时突然受惊发狂、直冲他而来的御马;秋狝时恰好射偏、擦着他飞过的流矢……
一次又一次,死里逃生。
一次又一次,看清人心。
他坐在金碧辉煌的东宫,看着铜镜中那张与前世一般无二的脸,忽然笑出声来。